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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文字解讀】《雙鴨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0年)》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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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雙鴨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0年)》政策解讀
隨著城市建設,城市建筑垃圾產生量猛增,建筑垃圾清運混亂、私拉亂倒問題嚴重、處置場地缺失等問題一直存在。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黑龍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文件要求,加強建筑垃圾規范管理,特編制《雙鴨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204-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從四個方面對《規劃》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根據《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的通知》(黑建規范〔2018〕4號)文件及《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及落實責任清單的通知》(黑建城管〔2024〕5號)總體要求,根據城市總體發展定位,堅持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理念,以堅持“排放減量化、運輸規范化、處理無害化、利用資源化”為核心,完善建筑垃圾管理體制,建立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規范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建立建筑垃圾運輸、消納準入制度,使建筑垃圾處理更加法治化、規范化;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優化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布局,提高資源化處理能力,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產業鏈形成。
《規劃》的制定實施旨在提高建筑垃圾處理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水平,切實健全完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堅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環保地解決排放與處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頭分類、再生利用、無害化處置的可持續化建筑廢棄物處置體系;建立良性互動的管理體制和法規政策體系,實現建筑垃圾從源頭減量到消納處置的全過程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體系。這將有助于改善城市環境,減少建筑垃圾對土地、空氣和水資源的污染,保障城市交通順暢,提升城市形象,同時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推動可持續發展,為市民創造更加整潔、優美、宜居的城市環境。
二、總體要求
近期目標: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制度體系不斷完善,雙鴨山市通過完善城市建筑垃圾臨時儲存、轉運調配、填埋處理等設施,基本滿足當前安全處置需要。
中期目標:基本建立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中端收運、末端處置利用全過程體系。雙鴨山市完成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和資源化利用設施規劃建設任務,結合建筑垃圾產量,合理設置資源化利用設施,力爭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以上。
遠期目標: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治理和資源化利用高質量發展新格局,力爭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以上。
三、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總則、現狀分析及規模預測、源頭減量化規劃、收運體系規劃、處置體系規劃、污染防治規劃、管理體系規劃等7個方面內容:
第一章,總則。共7節,主要闡述編制目的與依據、適用范圍、目標等總體規定。
第二章,現狀分析及規模預測。共3節,主要闡明市本級四個區行政區劃及現狀、治理設施現狀及存在問題,對建筑垃圾產生量進行預測。
第三章,源頭減量化規劃。共4節,提出了源頭減量要求、總體措施。
第四章,收運體系規劃。共4節,對建筑垃圾收運模式、要求及收運設施設備進行了規劃。
第五章,處置體系規劃。共4節,規定了建筑垃圾處置方式,明確了建筑垃圾消納場、資源化利用廠的選址要求、技術方案和工藝方案及非正規建筑垃圾堆放點治理措施要求。
第六章,污染防治規劃。共6節,規定了環境保護總控目標,從水土流失防治、大氣環境保護、水環境保護、噪聲環境保護、土壤環境保護等五個方面明確了保護措施。
第七章,管理體系規劃。共7節,提出了完善治理體系、加強監督檢查、積極宣傳引導等工作機制,確定了主體責任、組織領導機構及部門職責分工等保障機制內容。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的首要責任。在項目設計、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中應明確垃圾減量化目標和措施,將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費用納入總價措施項目費中,對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落實措施進行有效監督。二是加強制度保障。實行屬地化自主管理制度;健全各項對內、對外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和監督,實行定期督辦,保障并促進各項工作有效落實。三是強化技術保障。積極推進建筑垃圾標準體系建立,加快研究制定建筑垃圾相關標準的制定出臺,促進建筑垃圾的處理、運輸、利用等過程實現規范化、標準化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