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21-08-27 10:35
各縣(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市委有關部委,市直及在雙中省直有關單位:
《雙鴨山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已經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雙鴨山市委雙鴨山市人民政府
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30日
雙鴨山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
為加快建設營商環境一流城市,建設誠信政府、法治政府、服務政府,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要求,對標對表先進,深化改革創新,推動我市營商環境提檔晉級,力爭指標有新進展、新突破、新成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改革舉措。
一、工作目標
對照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對標先進地區,強化從企業需求出發的價值取向,聚焦企業和群眾最關切的環節,圍繞營商環境評價最核心的要素,通過減時間、減成本、優化服務補短板強弱項,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營造“親商、安商、富商”的濃厚氛圍,充分展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形成人人都是營商環境、處處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切實打造全省東部營商環境最優城市,早日實現“投資爭過山海關,興業首選雙鴨山”的目標。
二、改革舉措
(一)企業開辦
1.大力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建立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度,明確企業登記機關的職責,明確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的具體要求,完善企業名稱的基本規范,建立企業名稱爭議處理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2.扎實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實現零見面網上辦理。積極宣傳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進一步引導申請人通過省政務服務平臺申請企業開辦登記,實現“零見面”網上辦理業務。(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社保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人民銀行;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二)辦理建筑許可
3.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全面實行數字化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進一步優化并聯審批和告知承諾制,擴大審批要件承諾制范圍,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完善“容缺受理”、“告知承諾”機制,積極推進“承諾即開工”等工作,進一步優化流程和審批事項,確保審批時限由現階段75天壓縮至73天以內。(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市國家安全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城市檔案館、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雙鴨山中燃、鐵塔公司、供熱公司、市廣播電視臺;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4.推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對一般社會投資的工業類項目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建立并公布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雙清單”。2021年底前,一般社會投資的工業類項目應全部實現承諾制審批。(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營商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市國家安全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城市檔案館、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雙鴨山中燃、鐵塔公司、供熱公司、市廣播電視臺;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5.加強改革措施推進力度。加快推進“一張藍圖”建設,落實項目策劃生成機制,在“多規合一”基礎上加強業務協同;在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開展落實區域評估;繼續推動實現更多事項“掌上辦”“指尖辦”,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營商環境局等成員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推進項目精細化分類。按照分級分類制定“主題式”、“情景式”審批流程的要求,對老舊小區改造、裝飾裝修等具有一定類別特征的工程項目審批分類制定專屬審批流程,分類梳理、精簡審批事項,實現差別化管理、精準化審批。(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營商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市國家安全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城市檔案館、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雙鴨山中燃、鐵塔公司、供熱公司、市廣播電視臺;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推動工程建設領域電子證照全覆蓋。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及備案等管理審批事項中逐步推行落實證照電子化。(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營商環境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三)獲得電力
8.豐富辦電渠道。全面推行95598網站、“網上國網”APP、營業廳等多種渠道受理客戶用電申請,實行“首問負責制”“一證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務”。實現客戶線上自助提交申請資料、查詢業務進程和評價服務質量。(牽頭單位: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簡化辦電手續。涉電行政審批手續進一步簡化。針對供電企業為保障地方經濟發展投資的電力工程及為國家經濟開發區等項目提供業擴配套建設的工程、客戶投資建設的送配電線路、修剪樹木等影響供配電線路安全運行的施工工程,政府部門設立快速辦理通道,加快審批進程,縮短審批時限,保障惠民項目工程及時實施;進一步簡化掘路審批、園林移植等涉及客戶辦電審批手續,壓減涉電審批時限。對大中型企業10千伏項目,實行并聯審批、網上審批、限時辦理,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10個工作日內。對小微企業客戶,實行政府告知、企業承諾、工程直接實施、手續事后報備的免審批政策或備案制管理;電力報裝貫通政務審批系統,入駐政務服務大廳,實現行政審批“一窗受理、一鏈辦結”。(牽頭單位: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林草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等市直部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壓減辦電環節。取消普通客戶設計審查和中間檢查環節。高壓客戶辦電環節壓減為“申請受理、供電方案答復、外部工程實施、裝表接電”4個環節;低壓客戶壓減為“申請受理、外部工程實施、裝表接電”3個環節,具備直接裝表條件的壓減為“申請受理、裝表接電”2個環節。(牽頭單位: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1.縮短辦電時間。實現政企辦電信息互聯互通,客戶房屋(土地)產權證明、項目核準(備案)文件、電子證照共享調用,在線獲取和驗證營業執照、身份證件、不動產登記等用電報裝信息,試行“房產+用電”聯合過戶、一次辦理,實現客戶無感辦電。建立大中型企業辦電快速響應機制,超前對接市發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門主動掌握省市“百大項目”用電需求、收集項目業主辦電資料,根據項目性質確定客戶辦電投資界面,及時確定配套電網工程建設方案、物資需求清單和施工作業方案,確保省市重點項目早通電、早投產。(牽頭單位: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市直部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2.降低辦電成本。延伸電網投資界面,降低客戶電力配套成本。對于電能替代、電動汽車充換項目,由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投資建設供配電設施至客戶紅線;其他客戶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由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投資建設。所有新裝、增容項目由供電企業全額承擔計費電能表、考核電能表、采集終端、DTU設備投資,全面取消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客戶帶電接火費。2021年12月1日開始雙鴨山城市地區160千瓦及以下、農村地區10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用電報裝實現“三零”服務,全工程辦電時限壓減至20個工作日,大中型企業用電報裝“三省”全覆蓋。(牽頭單位: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3.提高電費透明度,拓寬繳費渠道。通過營業廳、95598網站、“網上國網”APP、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提供查詢、收費等服務,實現繳納電費足不出戶,提高便捷度。(牽頭單位: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4.提高供電可靠性。強化停電檢修計劃管理,將電網檢修停電與工程施工停電緊密結合,最大限度減少重復性停電。開展配電網狀態檢修,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避免不必要的停電作業。加強設備運維管理,提高故障搶修效率,減少重復停電情況。確保客戶平均停電事件持續降低。(牽頭單位: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四)獲得用水、用氣
15.規范服務,提供便利。簡化報裝流程,將臨時用水核定和正式用水核定承諾時限統一為3個工作日,用水報裝環節壓縮為2個,即用水申請前端受理—驗收通水,要件減少至3項,可以微信網上營業廳辦理,實現用戶“不見面”、“零跑動”辦理,進一步讓用戶感受到辦理用水的便捷性。(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自來水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6.前置服務,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對2020年新開工的省百大項目和市重點產業項目,提供前置服務,了解項目周邊供水管網情況,動態掌握工程進度,對項目存在的實際困難,積極協調對口服務部門及相關區政府予以解決,確保項目早開工,早開栓通水。(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自來水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7.完善工改平臺建設。在土地整理階段,完成供水服務。一是地上構筑物市政供水設施拆遷止水和核表清費工作;二是地下市政供水管線設施的改動或遷移;三是前置供水配套服務方面,在工改平臺會商階段,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自然資源規劃局,明確耕地用地紅線至市政供水管網接駁點的位置,便于新建工程建設項目能夠快速開栓通水。(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自來水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8.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行“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管理模式,通過企業作出承諾、加強入戶管工程施工過程監管,大幅壓縮驗收時間,有效提高驗收合格率。一是產業項目施工前簽訂《供水入戶管工程信用承諾書》,嚴格按照《黑龍江省實施〈城市供水條例〉辦法》相關要求規范施工,對在建入戶管工程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范的要求其整改,合格后如期開栓通水。二是在為產業項目提供優質服務的同時,進一步規范入戶管施工。對未經市自來水公司同意,擅自將自建入戶管線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未經驗收擅自開栓通水和不按圖紙施工等拒不整改的違規行為,將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改平臺要求,及時上報,將其納入工程質量“紅黑榜”。(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自來水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9.多點跨區域業務受理,提高燃氣報裝業務辦理便利度。打破以往只能本區域報裝業務受理局限性,實行網絡與現場辦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業務受理。依托政務服務平臺,開通多渠道用氣報裝跨區域業務受理,市政務服務中心服務窗口、尖山區營業廳、南市區營業廳、嶺東營業廳業務受理方式,受理用氣報裝時即來即辦,執行“可容缺受理”和“首問責任制”,堅持以評促改,找差距補短板提高服務便利度。(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雙鴨山中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20.壓縮業務辦理時限,提高燃氣報裝業務客戶滿意度。非居民小微用戶(表流量10M3及以下)燃氣報裝業務,可按環節報裝受理、現場查勘、用氣方案確定、工程驗收四個階段要求在16個工作日內完成。我公司年底前將導則規定的4個階段完成時限,由現14.5個工作日的優化至10.5個工作日。(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雙鴨山中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21.推行全程代辦、跟蹤服務,提高燃氣報裝業務客戶獲得感。燃氣公司推行燃氣報裝業務全流程代辦、跟蹤服務和內部銜接,真正實現降低用戶往返次數,10M3/H及以下小微用戶實現全程由屬地分公司市場開發人員全流程代辦手續,重點項目全程由市場開發經理跟蹤服務。(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雙鴨山中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五)獲得供熱
22.環節簡化。由原來申請入網、現場勘察、施工設計、行政審批、簽訂入網協議、現場施工、開栓供熱等七個環節,簡化為受理申請、確定方案、同意報裝三個環節。(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供熱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23.材料精簡。所需提供材料由原所需《入網申請表》、《單位(集體)授權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筑施工設計圖》、《并網合同》、《施工合同》、《供熱協議》等14項,精簡為《入網申請表》、《用戶基本資料》、《建筑施工設計圖》3項。(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供熱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24.時間縮短。從申請入網,到簽訂合同。時間上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9個工作日(施工時間不計入內),其中包括受理申請1個工作日,確定方案4個工作日,上級部門行政審批3個工作日,簽訂合同及開栓1個工作日。(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供熱公司;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六)登記財產
25.建設線上線下一體化的不動產登記體系。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化建設,開展高頻情景的“秒批”革新。保留優化線下服務體系,提升“首席服務代表”24小時熱線,為老病孕殘及不熟悉數字技術的群體提供預約途徑拓展、精準分流推薦預約窗口、服務到家等優質的不動產登記服務。(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環境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6.推進不動產信息與相關部門信息集成,完善便民查詢機制。完善微信公眾號信息查詢功能,增加信息查詢電子簽章功能,校驗房屋權屬狀態,生成規范的電子版查詢證明。(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法院、市營商環境局等部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27.建立地籍圖定期更新機制。完善全市地籍圖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地籍圖定期更新機制,在承諾的時間內定期更新向公眾公開的地籍圖數據,做到實時更新數據庫。(牽頭單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28.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完善所有電子數據,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權籍調查工作,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土地,組織發動土地權利人申請土地登記,推進各類用地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登記發證工作。(牽頭單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29.規范房屋土地測量中介機構。提升涉及房產交易的專業中介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對符合標準的中介機構予以備案,規范房屋土地中介服務機構測量標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牽頭單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30.加強土地爭議信息公開。完善一審土地爭議信息公開制度,在市中級法院官網公開一審土地糾紛數量統計數據。在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定期公布土地權屬糾紛統計數據。(牽頭單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31.實現“互聯網+金融延伸服務”覆蓋面。“互聯網+金融延伸服務”由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均可辦理,實現“互聯網+金融延伸服務”抵押權登記網上辦理。(牽頭單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市金融服務中心、市銀保監分局;完成時限:2021年11月)
32.實現轉移類登記全程網辦。“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具備“電子證照CA認證”、“人臉識別”、“電子簽名”等功能。制定出臺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全程網辦、同城通辦的工作流程。(牽頭單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營商環境局、市金融服務中心、市銀保監分局;完成時限:2021年11月)
(七)納稅
33.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力度。通過“雙鴨山稅務”微信公眾號,隨時隨地為納稅人提供辦稅指南與流程查詢。運用微信、龍藝在線等線上平臺開展互動式政策輔導,積極開展線上直播培訓,及時送達最新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可直接觀看或回看熱點涉稅知識課程。通過網格化信息平臺,精準推送稅收優惠政策,不斷加大輔導解讀力度,確保優惠政策廣為周知、易懂能會。(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34.壓縮優惠辦理手續。優化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方式,除依法需要核準或辦理備案的事項外,推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繳費人享受政策紅利和服務便利的獲得感。(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35.優化出口退稅流程。積極推動擴大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范圍,將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8個工作日。按照總局統一部署,進一步壓縮A級納稅人辦理時限。(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36.推行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兩稅合并申報。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減免稅明細申報表、稅源明細表分別合并,納稅人在同一界面、同一報表中完成申報,減少申報次數。(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37.持續更新并落實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發布辦稅指南和標準化材料清單。清單范圍內181個涉稅事項,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納稅人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同時大力推進網上辦稅,努力實現辦稅“不用跑”。(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38.進一步鞏固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不斷完善“掌上辦、網上辦、自助辦、合作辦、辦稅服務廳補充辦”的“五位一體”智慧辦稅服務模式,最大限度提供 “非接觸式”服務。(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39.積極推廣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免費向納稅人提供稅務UKey,納稅人通過登錄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在線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40.網上申領發票,線下免費配送。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上提出發票領用申請,稅務部門提供發票免費配送上門服務。(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41.打造10分鐘辦稅服務圈。擴大自助辦稅終端布局及投放數量,拓展自助辦稅終端功能,推行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設立離廳式自助辦稅服務廳和稅e站,委托郵政代開發票,打造雙鴨山市主城區10分鐘辦稅服務圈。(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42.公積金繳存業務實現網上辦理。打造網上服務大廳、微信、手機APP為一體的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實現業務在線辦理、查詢、咨詢的信息化服務功能。繳存職工可以一鍵式網上直接辦理部分業務,繳存單位可以網上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牽頭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八)跨境貿易
43.完善并拓展“單一窗口”功能。實現艙單理貨、查驗放行等作業環節全程信息化,實現出入境貨運車輛、人員申報、代理企業、車輛及司機備案、關稅保證保險投保等事項的網上辦理和信息共享。實現“互聯網+海關”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的功能互補。(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饒河海關;完成時限∶2021年11月)
44.實施信用差別化通關監管。構建跨境貿易行業企業信用數據平臺。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差別化通關監管措施,落實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推進跨部門共享企業信用等級數據,對高信用等級企業適用較低查驗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營商環境局、饒河海關;完成時限:2021年9月)
45.規范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與作業程序。完善規范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并在“單一窗口”動態更新。敦促口岸經營服務企業制定并公開作業時限標準。組織開展重點專項檢查,重點加強企業反映存在較多問題的行業領域的監管,引導口岸經營服務企業誠信經營、合理定價。(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饒河海關;完成時限:2021年11月)
46.持續擴大“兩步申報”覆蓋面。海關應結合“兩步申報”的特點,向企業提供線上培訓會議與短視頻操作講解服務,幫助企業理清改革思路、明確業務發展趨勢、掌握申報方法和技巧、充分享受改革紅利。(牽頭單位:饒河海關;完成時限:2021年11月)
(九)辦理破產
47.實行破產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對簡單的破產案件快速審理,通過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簡便工作方式,適用法定最短期限等辦法,降低破產審判司法成本,提高破產審判司法效率。(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48.提升破產制度實施經濟效益,切實降低程序運行時間和成本,有效維護企業營運價值,最大程度發揮各類要素和資源潛力,減少企業破產給社會經濟造成的損害。(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49.在債權審核中拓展核查違法債權的途徑,協調人民銀行以及銀保監部門,支持破產管理人在符合法定條件下針對破產企業信用、銀行信貸等情況依法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責任單位:市人民銀行、市銀保監分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注銷企業
50.學習、借鑒和推廣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提高注銷便利化改革措施。探索建立普通注銷登記制度和簡易注銷登記制度相配套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將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各類企業分支機構納入簡易注銷改革的適用范圍,公告時間由45天(自然日)壓減至20天(自然日),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民銀行;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51.扎實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實現零見面網上辦理。積極宣傳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進一步引導申請人通過省政務服務平臺申請企業注銷登記,實現“零見面”網上辦理業務。(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52.優化辦理企業注銷程序。在全市辦稅服務廳設置“清稅注銷業務專窗”,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以及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企業,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企業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公告期滿未被提出異議的,受理后辦結時限由3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一)獲得信貸
53.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加大民營、小微企業支持力度。發揮再貸款精準滴灌和正向激勵作用。在人民銀行總行規定的貸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貸款支持計劃政策支持時限內,通過與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簽訂利率互換協議方式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辦理;通過貨幣政策工具給予優惠資金支持方式引導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普惠小微企業信貸貸款投放力度。(牽頭單位:市人民銀行;責任單位:相關銀行機構;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54.督促銀行機構嚴格執行“七不準”“四公開”要求,取消信貸資金管理等收費項目,嚴格執行貸存掛鉤、強制捆綁代收等禁止性規定,在風險可控情況下,進一步縮短融資鏈條,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牽頭單位:市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各銀行機構;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55.督促銀行機構貫徹落實首貸戶、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等政策,加強銀行機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考核,切實提高小微企業業務占比。(牽頭單位:市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各銀行機構;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56.持續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力度。強化銀企對接,實行“兩張清單”工作機制,通過梳理“企業融資需求清單”和“銀行機構產品清單”,召開項目推介會、銀企對接會、金融政策宣講活動等,暢通銀企信息交流,切實解決好重點企業、項目和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牽頭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人民銀行、市銀保監分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二)保護中小投資者
57.針對中小投資者所涉案件努力構建多元解紛、分層并進的工作模式,強化涉中小投資者案件辦案效率,盡量縮短訴訟案件及執行案件辦案周期,推動《公司法》中有關股東權益保護內容實施,加快中小投資者權利實現進程。提高投資者舉證能力,探索對拒不履行協助取證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民事制裁,提高中小投資者收集證據的能力。(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58.擴大人民調解組織覆蓋范圍、規模、能力,加強對人民調解員培訓,提升人民調解員對中小投資者保護專業領域解紛能力,使中小投資者能夠獲得專業的調解服務,充分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三)勞動力市場監管
59.構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法律援助體系。在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為符合經濟困難條件的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務。通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卷評查工作,提高仲裁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程度,全年仲裁案件結案率達到92%以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0.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與服務制度。以勞動密集型和中小微企業為重點,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到2021年,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實行動態管理。將符合條件的網絡從業人員和返鄉下鄉人員納入社會保險參保范圍。(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1.落實“和諧同行”能力提升計劃。啟動“和諧同行”企業培育行動,開展“和諧同行”進企業宣傳活動。(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2.建立行業性爭議化解內控機制。在原有機制建設成果基礎上,推進“互聯網+調解”工作,監督指導各縣(區)完成街道(鄉鎮)基層調解組織的“全國勞動人事爭議在線調解服務平臺”建設管理工作,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平臺使用效率,發揮“互聯網+調解”技術優勢。(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3.加強技能人才培訓。面向城鄉全體勞動者,建立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依托高技能人才培養載體,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支持企業開展技術工人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按規定給予相應補貼;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有針對性的培養急需型、實用型技能人才;開展職業技能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每年培訓1萬人次。(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4.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深入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實地檢查,現場設立咨詢臺,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同時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聯合加強對違法主體的事中事后監管。對于違法情節嚴重的,將納入黑名單管理,對其以后的扶持幫助等政策享受上予以限制。對于違法情節特別嚴重的,將對其給予取締經營資格,取消經營資質清出人力資源、職業中介市場的決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5.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與職業資格的有效銜接。指導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按有關規定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6.指導企業妥善做好裁員工作。根據國家、省相關規定指導企業做好經濟性(規模性)裁員工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7.提升職工保險的網絡辦事效率。建設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險合一”網報平臺,實現辦事企業通過同一平臺辦理三種職工保險的業務變動。(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四)執行合同
68.進一步落實打官司不求人的莊嚴承諾,嚴格執行立案登記制,大力推動訴訟服務優化升級,推進兩個“一站式”訴訟服務建設,打造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69.推進審判環節智能化管理。推進新一代審判執行流程管理系統、電子卷宗深度應用,實現受理審核、提交訴狀、繳納訴訟費、提交答辯書、案件跟蹤、審限監督、發布裁判書、申請執行、跟蹤執行等全流程電子化司法服務。(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0.完善多元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加快形成功能互補、程序銜接的矛盾有效化解體系,在所有基層法院設置速裁庭或在立案庭設置速裁團隊,加強外部調解主體引入,進一步發揮雙鴨山仲裁委員會作用,綜合運用調解、仲裁、訴訟等多種方式。(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責任單位:雙鴨山仲裁委;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1.制定案件監督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改案件。嚴格執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四類案件”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合理控制發改案件數量和發改率,規范審判權與監督權的運行機制,實現充分放權與有效監督的統一。(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2.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進一步強化調解工作,運用法治手段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對涉民營企業審慎采取查封、凍結、扣押企業賬目、銀行賬戶、企業財產等辦案等強制措施,要按標的額查封,按規定及時解凍或返還。(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3.鞏固深化“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提升案件執結率、完畢率和執行標的到位率。(牽頭單位:市中級法院;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五)政府采購
74.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一體化交易管理平臺監管和服務功能,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建設,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管理流程,穩步提升電子化水平。(牽頭單位:市政府采購辦;責任單位:市政府采購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5.切實發揮財政監管主體責任,嚴格要求采購機構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編制采購文件、發布采購公告、組織采購評審等內容,認真監督政府集中采購的各項流程,杜絕政府采購運行不規范的問題出現。(牽頭單位:市政府采購辦;責任單位:市政府采購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6.做到合同信息公開透明、采購記錄詳細可查,著力提升政府采購效能,確保政府采購活動公開、公平、公正。全面加強采購合同的備案、信息錄入等管理工作,保證政府采購合同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提高政府采購合同管理的質量和效率。(牽頭單位:市政府采購辦;責任單位:市政府采購中心、市直各預算單位、供應商;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7.強化采購人內控制度。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引導采購人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內控制度信息化建設,實施操作留痕、全程監控、風險提示,將采購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情況納入部門預算績效考核范圍。(牽頭單位:市政府采購辦;責任單位:市直各預算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78.建立政府采購領域信用評價制度體系。推進實施政府采購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并將評價結果作為監督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市政府采購辦;責任單位:市直各預算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六)招標投標
79.全程電子化大幅提升。代理機構從項目備案開始直至項目結束,全流程電子化。目前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已完成升級正式上線運行,2021年預計可實現全流程電子化開評標。結合省住建廳行政監督平臺升級改造,加強與省級部門的對接,盡快實現省市新行政監督平臺對接互聯。(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80.凈化市場環境。進一步規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有效遏制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圍標串標行為,凈化市場環境,保護國家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評標過程中,嚴格要求評標專家,按照《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串通投標行為認定和處理辦法》,將投標人的投標書是否存在串標圍標行為進行認真甄別,堅決杜絕串標圍標等違法違規現象。保證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的進行。(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七)政務服務
81.“一張網辦理”,讓數據多跑路。推進市本級和區、縣(市)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并將辦事指南在黑龍江省政務服務網發布。“網上可辦率”達到80%以上,實現網上咨詢、網上辦理、網上反饋。(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直、在雙中省直相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82.“只進一扇門”,讓群眾少跑腿。除涉及安全、涉密等因素外,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大廳達到“應進必進”,根據辦事需求,不斷優化調整窗口設置,推進“一窗”綜合服務,“一窗”比率達到80%;全面公開進駐事項的辦事指南,動態調整事項實施清單,確保線上、線下公布內容準確一致。(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直、在雙中省直相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83.“最多跑一次”,提升行政效能。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率”達到90%,行政許可承諾辦理時限與法定辦理時限相比壓減70%。持續推進“一件事一次辦”,制定《雙鴨山市關于推進“辦好一件事”改革的落實方案》,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至少完成50件“一件事”的集成辦理工作。(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直、在雙中省直相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84.強化移動辦事服務。建設完成“雙營通”APP,推出辦事服務、惠企服務、便民查詢、交通出行、教育醫療等網上辦理和查詢,加快身份認證、線上支付等功能建設。(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完成時限:2021年11月)
85.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提高服務水平。制定《雙鴨山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實施細則(試行)》。建立完善線下“好差評”系統,做到全市政務服務“好差評”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線上線下各類政務服務渠道全覆蓋,提供政務服務的部門全覆蓋。對于“差評”,按照時限及時整改反饋,讓企業和群眾滿意。(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直、在雙中省直相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八)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措施
86.引導企業注冊商標、申請專利,有效提升我市商標、專利的數量、質量。指導企業培育地理標志,以地理標志產品助推區域品牌發展。力爭2021年我市商標注冊1000件,每萬人發明專利數達0.6件,培育地理標志2件。(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87.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從重打擊侵犯商標、專利等各類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完善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機制。暢通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渠道,采取行政執法、司法保護、非訴調解等多元化措施化解知識產權糾紛。(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九)市場監管
88.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率和公開率。完善全市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各項制度建設,明晰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強化聯查配合。加強“雙隨機、一公開”平臺建設,夯實各成員單位的平臺數據基礎,確保“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年覆蓋率和公示率達到100%。(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雙隨機、一公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89.進一步加強信用信息歸集。按照《黑龍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信息歸集目錄(2020版)》及《雙鴨山市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目錄》推動水、電、煤氣等公用事業服務、信用承諾、合同履約、重點人群等領域信用信息的歸集與共享。(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中省直有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0.大力推進“互聯網+監管”應用。按照國家、省級要求標準,在全市深入推進監管事項梳理工作,不斷提升監管數據填報質量。推行監管行為數據采集常態化,不斷推進我市監管工作數據向省“互聯網+監管”平臺歸集。(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及市本級相關部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十)包容普惠創新
91.培育壯大創新創業孵化鏈條。逐步完善“眾創空間 ?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孵化鏈條。全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7家以上,其中省級6家,推動各類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專業化、精細化、規模化發展,構筑創新創業孵化載體發展新格局。(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2.提升科技型企業規模和質量。建立科技企業高新技術的梯度培育體系。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20家,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總量突破18家,進一步壯大科技型企業規模,提升企業創新活力和能力。(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3.建立并落實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機制,繼續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交流合作,抓好柔性引進人才制度的落實,全力做好“引、育、留、用”四篇文章,吸引更多人才來我市投資興業。(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4.制定有利于創新創業的引才引智政策或措施。持續深化“雙創”培訓和干部人才培訓,建設知識型、專業型、創新型的干部人才隊伍。拓展和深化專家下基層活動。培養企業經營管理者、專業技術和技能人員等各類企業人才,完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引進以及住房、醫療、社會保險、配偶安置、子女入學、贍養老人等方面的服務保障措施。(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和體育局等;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5.穩定外貿發展。積極采取措施,穩外貿,保外貿主體。對進出口運行情況進行及時監測;建立重點企業聯系機制,做好政策指導和服務;對接省和國家外貿扶持政策;(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商務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6.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在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 工作基礎上,全面做好與清單不一致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合局,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直有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7.加強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雙鴨山市圖書館新館建設工程,該館是按照國家一級圖書館打造的一座現代化的圖書館,力爭在2021年實現對外開放,服務廣大市民。(牽頭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8.加大典型人物宣傳。挖掘本土先進人物冷菊貞的典型事跡,打造一臺大型龍江劇,并于2021年搬上舞臺與廣大市民見面。(牽頭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99.舉辦閱讀活動、健身活動等活動;組織開展“道德模范”等先進人物事跡評選及表彰。(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0.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設。不斷完善雙鴨山市智慧教育平臺功能建設,豐富本地優質數字教育教學資源,提高師生信息化素養,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開通雙鴨山市普通高中招生網上報名服務系統。(牽頭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1.優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三級醫院布局調整,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到2021年社辦醫療機構數量和床位數量達到全市總量的62.8%和37.4%。(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2.開展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重點優化醫療服務流程,各醫院要開展以“自助一體機”“支付寶”、“微信”、“云閃付”、“互聯網醫院”為載體的預約掛號服務,門診預約掛號100%網上開放,在醫院門診大廳設置多臺自助查詢和自助打印檢查結果設備,有條件醫院還要為患者提供移動支付、診間結算等服務。全面公開醫療服務信息,確保醫療資源和診療流程公開透明。(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3.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依據《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GB/T37276-2018)?《民政部〈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實施指南(試行)》相關標準,對符合評定條件,有意向提出申請,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備案信息的養老機構完成等級評定,促進全市養老機構運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提升。(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4.組織開展養老護理員培訓。全年養老護理人員培訓數量力爭達500人。(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職業教育集團;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5.持續推進空氣質量改善。開展散煤污染治理,落實建龍鋼鐵新建3#和4#焦爐煙氣脫硫脫硝等4項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建設,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深入推進秸稈禁燒和“五化”利用,加快淘汰老舊柴油車,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使柴油車抽測合格率達90%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保持在340天以上。(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6.加強水環境整治。加強城市污水治理。我市污水處理廠均已實現一級A標準,污水處理率已達到95%。2021年確保我市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7.繼續加強土壤生態保護。繼續推進耕地和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確保安全利用率達到92%。加強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管,推動土壤重點監管單位開展自行監測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8.繼續提升城鎮綠化品質。繼續保持我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為43.63%,繼續高標準、高品位、高質量地實施綠化、美化工程,使城市個性鮮明、底蘊深厚。(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09.推進秸稈全域全時段禁燒,加快秸稈“五化”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完成時限:2022年5月31日)
110.推進國控考核斷面水質年度均值達到三類及以上比例滿足國家和省考核要求。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占比達到26%左右。有序推進垃圾分類處理。(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環衛處等;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111.完善城市交通體系。2021年,新開調整公交線路3條。(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1日)
中共雙鴨山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