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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雙鴨山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領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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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領導信息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負責全市公安工作,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領導和指揮機關。
(二)制定并落實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公安教育訓練和宣傳的方針、計劃;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保障制度。
(三)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四)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偵查工作,偵查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組織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工作。
(五)負責全市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和爆炸物品、劇毒物品和特種行業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六)負責全市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國有資源,打擊非法開采工作以及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七)負責對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的防范和處理工作;負責反恐怖工作。
(八)負責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設工作;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十)?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保安隊伍及消防、邊防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有關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重要外賓、要人在我市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在我市范圍內的林業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監督公安交警和公安消防執法機構依法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煤炭領域非法開采行為以及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犯罪案件,及時抓捕事故逃逸責任人,參加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對大型群眾性活動實行安全審批;督促指導公安派出所對轄區內小區、村屯、民房和小微生產經營單位等非重點消防單位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消除消防安全隱
(十五)負責歸口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情報信息工作。協助領導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貫徹落實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搞好綜合分析;負責督辦檢查和保密工作;組織起草、審核各種文稿和文書處理。負責公安機關檔案管理工作。
2.機要科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密碼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機密網建設、管理與維護;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密碼設備配發、管理;承擔局機關密碼電報收發、辦理及歸檔;承擔局密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3.審計科
負責全市公安審計工作;同時根據國家和本部門的規定對有關事項實行審簽制度。
4.信訪科
負責收集全市公安信訪信息;負責接待管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嚴格控制上訪老戶;查處重大信訪案件,負責全市公安信訪案件催辦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
5.科技信息化支隊
負責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推廣工作;公安信息網絡建設維護與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通信系統建設、維護與保障工作;公安科技發展規劃制定與實施工作;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與執法服務工作;市公安局信息中心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全市公安“金盾工程”建設相關工作。
6.?警務督察支隊(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督察;受理、處置群眾關于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違紀刑法。
7.直屬分局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及直屬所隊案件審核、審批把關工作。
8.情報信息支隊
負責全市公安情報信息工作規劃指導、綜合管理,推動情報信息聯動應用平臺和機制建設,整合公安內部和社會信息資源,搜集、匯總、分析研判穩定情報信息,依托情報平臺組織實施打擊刑事犯罪網上作戰、重點人員動態管控、重大事件預警研判。
9.網絡安全保衛支隊
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互聯網違法信息監控工作、信息網絡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信息網絡技術偵察工作,及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
10.國內安全保衛機動偵察隊
承擔對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各種事件、對象的現場勘查、取證、秘密監控和協助處置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要案件以及其它專項工作。
11.警衛支隊
負責有關國家、省級領導以及重要外賓、要人在我市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協等大型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12.防范和處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隊
負責打擊邪教分子的違法活動,偵破邪教案件,組建秘密力量收集邪教活動信息,對其它非法組織的調查控制工作。
13.戶政管理支隊
負責全市實有人口管理工作;戶籍、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管理工作;人口信息數據建設和人口統計工作;社區警務建設、公安派出所基層基礎建設檢查指導工作;公安派出所消防指導工作。
14.刑事技術支隊
為全市公安各警種執法和政府有關執法職能部門提供技術服務和支持;承擔全市各類重特大、疑難案(事)件的現場勘查工作和提供技術支援,負責全市重特大、疑難案(事)件的鑒定和復核工作;負責全市公安刑事技術工作的規劃、管理、指導;承擔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及新技術新方法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公安刑事技術隊伍的業務培訓工作。
15.警犬基地
負責警犬訓練及參與破案工作。
16.雙鴨山市看守所
負責依法關押、管理已決犯、未決犯;押送執行已決犯和對執行短期刑罰、拘役等人員的教育改造管理工作;負責對在押人員后勤服務及監舍的管理工作。
員后勤服務及監舍的管理工作。
17.雙鴨山市拘留所
負責依法收拘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拘留行政處罰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人。懲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護被拘留人的合法權益。
18.雙鴨山市強制戒毒所
負責控制我市戒毒率和復吸率,實現強制戒毒的目的。
19.指揮中心
負責“110”報警,傳達貫徹領導指令;收集、分析、反饋各類案件、事件、事故信息,按日編發《信息快報》,逐月進行治安情況分析;對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先期處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傳令、協調等處置緊急治安事件工作。
20.刑事偵查支隊
負責國際合作與有組織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全市性打擊刑事犯罪的專項斗爭;指導、參與偵破全市有影響的案件、嚴重暴力案件和疑難案件,協調偵破跨區域的刑事案件;檢查指導刑事特情和營業性據點的建設工作及刑偵情報資料建設工作;制定全市性通緝令、協查通報等工作。
21.技術偵察支隊
負責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網絡維護及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對敵情、我情、社情等情報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提高情報信息的準確性和實用性。綜合運用各種技術手段偵辦中央、省、市各級偵查部門交辦的重特大案件。
22.特警支隊
負責各類暴力案件的戰術處置及談判工作;負責各類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出警和備勤工作;負責維護市五大機關和市主要領導駐地信訪秩序,負責對到省進京非正常信訪人員的接返及依法處理工作。
23.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指導、協調、查處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承辦上級交辦重特大經濟案件及其它工作;負責全市經偵特情和營業性據點的管理工作。
24.治安管理支隊
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參與和協調突發治安事件的處置以及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負責危險物品、槍支彈藥、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專業市場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共安全產品行業的管理工作;爆破作業審批;弩的制造、銷售、進口、運輸、使用審批;集會游行示威許可;大型焰火燃放許可;爆破作業單位、人員資格認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人員資格證明許可;大型燒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證明;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民用槍支(彈藥)配購許可及民用槍持槍證核發;槍支(彈藥)運輸許可;槍支(彈藥)攜運許可證核發。
25.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負責收集掌握全市“三情”;負責全市政治案件的偵查;打擊反動會道門和非法組織、非法活動;在宗教、文化教育等領域開展情報偵察和保衛工作,防范和打擊境內外敵對組織、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
26.禁毒支隊
負責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和毒情形勢分析,研究制定預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對策;組織、指導、監督毒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開展毒品預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種鏟毒以及易制毒化學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審批;第一、二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第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核發。
27.監所管理支隊
負責獄內案件深挖、收集各類線索、追處人犯和抓逃工作;負責監所管理及信息綜合等工作;負責監所等級評定、安全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28.出入境管理局
負責受理、審批本地區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報送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制作護照后發放護照;受理、審批本地區公民因私赴港澳臺申請并簽發相應的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全市公民赴港澳定居、商務的申請;受理、審批外國人入境、過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簽證、證件,并實施相應管理;受理、審批華僑、港澳臺居民在內地遺失出入境證件、證件過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的出境申請,并簽發相應的出境證件、簽注;受理、審核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臺灣居民來本地定居的申請;受理、管理加入、恢復和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和國籍確認工作;處理或指導處理本轄區發生的涉外案(事)件和內地公民違反有關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事)件;受理、審核、管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負責邊境旅游證件的復核、審批工作;負責外國人經饒河口岸入境簽證審核、審批工作。
29.法制支隊
負責市局規范性文件及全局有關案件的審核把關工作,參與對重大疑難案件的定性和處理;直接受理各縣、分局及直屬分局的行政復議案件、市局直屬分局的行政訴訟案件;受理全局的刑事復核及市局直屬分局的刑事復議;受理全局的賠償案件;負責全市收容教養的審批和投送工作;負責全局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局執法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局公安法制調研咨詢和教育工作。
30.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貫徹落實黨委政府有關維護食品藥品和環境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食藥環偵部門工作規范,并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落實;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危害公共衛生、破壞環境、資源保護和部分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案件;負責全市公安食藥環偵部門隊伍、業務、信息化、規范化等基礎建設工作,對全市公安食藥環偵隊伍進行業務培訓;會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市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動態進行調研,分析、研判犯罪信息和規律,提出預防和打擊對策;負責和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建立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銜接的長效機制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行政監管、聯動執法和區域性食品藥品和環境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31.森林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國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規劃和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勞動工資和一般干部管理工作;調查和預測林業人才資源,擬定全市林業人才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工作;組織指導林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指導林業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負責科級以下干部、工人的檔案管理工作。
32.交警支隊
負責全市交通秩序的維護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輛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安全的宣傳工作;負責全支隊的隊伍建設工作。
33.警務保障處
負責市局及分局的財務管理、裝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局后勤保障工作。
34.政治部(內設:干部科、教育科、隊伍建設綜合指導科、離退休干部工作科、新聞宣傳支隊)。
干部科
負責市、區公安機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及干部任免、調配、工資管理、優撫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局科級干部考核和管理;負責民警警銜評授及晉升;協助上級部門對副處級班子進行考核;協助各縣組織部門對管理、推薦班子成員。
教育科
負責組織、指導、考核全市公安機關民警教育訓練工作;開展民警繼續教育及在職學歷教育工作,負責協助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教育培訓發展規劃;指導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民警警銜晉升培訓。
隊伍建設綜合指導科
負責指導檢查全局作風建設和隊伍正規化建設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立功創模工作;負責全局重點工作目標考評工作。
離退休干部工作科
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新聞宣傳支隊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宣傳工作;負責新聞欄目制作播出;負責民警思想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文化文藝活動和其他上級交辦的工作;負責政治部文秘工作,起草政治部工作規劃和總結。
團委
負責市局機關及各縣分局共青團工作;負責指導各級團組織加強團的建設;負責團系統優秀青年典型的培養。
市公安局領導
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冰潔:負責領導市局全面工作,分管審計科、警務督察支隊。
市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黃泳鑫:分管辦公室、警務保障處、國保支隊、反邪教支隊、經偵支隊、法制支隊。協助主要領導分管審計科、警務督察支隊。
市局黨委委員、駐局紀檢組組長高延山:主持市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田勤海:分管治安支隊、戶政支隊、反恐怖支隊、特警支隊、信訪科。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東洋:分管刑偵支隊、刑事技術支隊、技術偵察支隊、網安支隊、科技信息化支隊、指揮中心、情報支隊、警犬基地。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平玉:分管監管支隊、市看守所、市拘留所、食藥環偵支隊、森林公安局。
市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楊榮民:分管政治部所屬科室、人民警察訓練支隊、機關黨委,負責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辦公室、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辦公室工作。
市局副局長王洪彪:分管交警支隊、出入境管理局、警衛支隊、禁毒支隊。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世紀大道133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聯系電話:0469-423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