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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市水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領導信息
雙鴨山市水務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跨縣(區)以及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中央、省級和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省級和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參與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全市權限內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縣(區)的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權限內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指導地方中小型水利工程驗收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指導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等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省和市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負責水利科技和外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辦理國際河流(湖泊)有關涉外事務。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指導監督水利系統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三)承擔市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落實市總河湖長、市級河湖長確定的事項。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市級水利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市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并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負責對市級水利資金的使用管理問題進行審計檢查。對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水土保持與農村水利水電綜合管理科。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工作,審核權限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容擴效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協調牧區水利工作。
(三)水利規劃建設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權限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按照規定權限,審核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提出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安排建議,組織實施中央、省級和市級水利建設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指導中小河流堤防、中小型病險水庫、中小型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權限內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指導地方中小型水利工程驗收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組織編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辦水利營商環境監督管理工作。
(四)水資源與政策法規科(雙鴨山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水政監察科)。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并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并發布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監測。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并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承辦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承辦全市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擬定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負責全市水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并監督檢查。承辦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縣(區)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
(五)河湖長制工作科。承擔全市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組織編制工作方案、計劃和考核目標,組織擬定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監督工作落實,組織實施考核,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河湖長制主要任務。組織落實市總河湖長和市級河湖長會議確定事項。指導全市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主要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組織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指導監督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其辦事機構與辦公室合署辦公。
市水務局領導
關曉東 市水務局黨組書記 局長
林麗娟 市水務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劉 韜 市水務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九陽路39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聯系電話:0469-428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