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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尖山區2024-02號地塊擬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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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區2024-02號地塊擬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擬土地征收目的
本地塊擬征收土地用于公共事業項目建設,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經前期土地現狀調查,可依法按程序組織開展土地征收。
二、擬土地征收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該地塊位于雙鴨山市尖山區東環路北側、擬征收土地總面積1759平方米(集體旱地)。該地塊征收尖山區安邦鄉興勝村集體農用地。
三、擬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雙政規〔2023〕2號)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依據現場調查測繪所確定的權屬、地類、面積,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123130.00元,詳見下表:
序號 |
地塊名稱 |
權屬單位 |
面積/平方米 |
區片 地價元/平方米 |
土地補償費/元 |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 |
補償費小計 |
備注 |
1 |
興勝村-1 |
興勝村-1 |
1759 |
70 |
123130 |
0 |
123130 |
|
合計 |
|
1759 |
|
123130 |
|
123130 |
|
四、安置意見
按照相關規定,經與被征收單位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安置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總計123130.00元,
由尖山區政府撥付到尖山區安邦鄉興勝村,并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根據雙鴨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府出具的《尖山區2024-02號地塊被征地農民參保意見》,不涉及被征地農民參保事宜。
本方案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聯系人:包明山、閆成成;聯系電話:6103050
尖山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