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8-10-07 19:59
雙鴨山市行政審批中心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文字說明
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目錄
文字說明部分: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情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三、 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一、 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二、 “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 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公開表格部分: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雙鴨山市行政審批中心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一)組織各有關職能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實行集中辦公,為市民和投資者提供“一站式”服務。
(二)負責對進入市行政審批中心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協調。
(三)受理有關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辦理情況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協調解決進入市行政審批中心各窗口單位在辦理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四)負責對市直和中省直各部門進入市行政審批中心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
雙鴨山市行政審批中心內設4個機構,分別為:
(一)綜合辦公室
協助市行政審批中心領導組織日常事務;市行政審批中心文體活動;負責文秘、檔案、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有關政策的宣傳、信息上報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財務和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市行政審批中心安全保衛及防范工作;做好市行政審批大廳衛生保潔及辦公設備維修工作。
(四)紀檢監察科
負責中心紀檢監察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各種違紀行為的舉報,并認真做好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舉報事項,協助做好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中心政風行風評議活動和專項治理活動,糾正系統內行業不正之風,監督、檢查、處理違規違紀行為;負責對本系統內行業不正之同,監督、檢查、處理違規違法行為;負責對本系統重大決定及重要事項實施行政監察及效能監督;與其他科室協調、配合工作,為中心各項工作及完成上級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構成
雙鴨山市行政審批中心所屬事業單位編制總人數10人,其中:在職職工9人。
第二部分 雙鴨山市行政審批中心2017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收入185.33萬元,比2016年增加17.55萬元,同比增長10.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2.2萬元,較上年增加3.4萬元,同比增長2.1%,主要原因是:辦公設備的購置;2017年支出185.33萬元,比2016年增加17.5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80.23萬元,較上年增加35.58萬元,同比增長24.6%,主要原因是:辦公設備購置及大廳維修。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152.2萬元,決算數比預算支出增加33.13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設備購置及大廳維修。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7年雙鴨山市行政審批中心無“三公”經費支出。上年也無此項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行政審批中心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17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7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7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各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2017年本部門納入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7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雙鴨山市行政審批中心無此項情況。
六、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沒有100萬以上項目。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政府性基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
3、財政專戶資金:指事業單位按照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的繳入財政專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除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
5、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1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15、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