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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雙財聯發〔2025〕7號 關于印發《雙鴨山市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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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財聯發〔2025〕7號 關于印發《雙鴨山市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教體局:
為規范和加強城鄉義務教育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領域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黑政辦發〔2019〕50號)《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黑財規〔2025〕16號)等有關規定,雙鴨山市財政局、雙鴨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雙鴨山市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雙鴨山市財政局 雙鴨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5年6月8日
雙鴨山市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實施細則
一、具體內容
城鄉義務教育學校適用于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并備案、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和民辦全日制小學、初中學校,包括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一貫制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和初中部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輸入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其收費項目和標準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享受平等教育。
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主要指支持我市城鄉義務教育發展的相關專項資金。
城市及農村學校認定:國家統計局最新版本的《統計用區劃代碼》中的第5-6位(區縣代碼)為01-20且《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中的第13位-15位(城鄉分類代碼)為111的主城區為城市,其他地區為農村。
(一)義教公用經費
1.生均標準: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國家統一制定的標準。按照在校生數小學720元/年、人,初中940元/年、人,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落實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和取暖費補助等政策,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
2.分擔比例:中央、省、各縣區承擔資金比例分別為60%、28%、12%。
3.使用方向: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用于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完成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及其他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支出,具體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中央、省、市縣按照國家規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補助標準、學生人數及分擔比例核定的公用經費補助資金不得用于教職工福利、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等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支出。高于國家規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補助部分,由縣區自行承擔,具體支出方向由縣區自行確定。
4.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用于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5.工作人員到外縣或其他地市參加會議、培訓的,培訓主辦單位統一承擔食宿費,工作人員所在單位不報銷期間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只核銷往返當天差旅費及補助,住宿費、車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6.義務教育補助經費支付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購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制度執行。
(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舍長效機制補助
1.分擔比例:中央與縣區按照6:4比例分擔資金。
2.使用方向:支持公辦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
3.各縣、區政府是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和抗震加固責任主體,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保障中小學校舍安全。各縣區教體局會同財政局建立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項目庫,編制年度項目規劃,做好項目謀劃儲備工作。
(三)綜合獎補資金用于支持省廳明確的推進教育數字化、開展青少年近視眼防控等義務教育領域急需必要項目。
(四)國家、省“特崗計劃”教師工資性補助分別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工資性補助。各縣教育、財政部門要將特崗教師工資納入“三保”支出范圍,通過統籌自有財力和上級補助資金保障特崗教師與當地公辦學校同崗位同職級在編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其中,特崗教師工資高于國家和省規定的人均工資性補助標準部分,由縣自行承擔。
(五)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饒河縣教育、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管理,確保營養膳食補助資金全額用于為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學生用餐。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嚴禁克扣、截留、擠占和挪用。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測算所需的受益學生人數、實際在校天數等基礎數據來源于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信息系統,國家和地方計劃地區學校要及時準確填報基礎數據信息,國家和地方計劃地區教育局要嚴格審核比對學校上報的受益學生人數、實際在校天數等基礎數據,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六)“兩免一補”政策落實
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
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和免費為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執行國家統一制定的標準,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免費提供我省規定的地方課程教科書,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承擔。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按照規定比例落實地方分擔資金。
二、監督管理
(一)職責
1.財政、教育部門協同:(1)落實教育經費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強區域內相關教育經費的統籌安排和使用,兼顧不同規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向鄉鎮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教學點、薄弱學校傾斜,保障學校基本需求。(2)督促指導學校加快公用經費預算執行進度,加強學校預算管理,細化預算編制,硬化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監督。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確保補助經費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3)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轄區內學校校舍進行排查、核實,結合本地學校布局調整等規劃,編制校舍安全保障總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照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項目管理有關規定,上報同級政府實施項目,對項目實施及資金安排情況,分別逐級上報省廳備案。(4)加強資金績效管理,建立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后評價,覆蓋資金績效管理全過程,落實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進度,在規定時限報送補助經費績效自評價報告。每年1月底前將當年補助經費申報材料報送省廳,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準確性負責。(5)對審計部門發現的問題組織整改,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與監督,發現問題嚴肅處理,視情況采取約談、通報等措施。
2.財政部門:(1)收到省專項資金后三十日內將指標資金計劃分配下達,超期下達進行通報。(2)及時將有關直達資金支付信息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加強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學校項目資金支付監管,跟蹤支出進度。(3)會同教體局共同研究分配方案,根據相關資金分擔比例,落實地方所需資金,督促財政落實應配套資金,配合教體局履行報政府審批程序,根據政府批復意見撥付資金。(4)事前要對教體局組織編報的績效目標進行復核,對不合理、不符合政策規定的績效目標提出修改意見,對績效目標進行調整。加強事中績效運行監控,配合教體局及時糾正偏差。年度預算執行結束后,對教體局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抽查復核,會同教體局開展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并視情況選擇部分項目資金組織開展財政重點績效評價。(5)依法履行財會監督主體責任,嚴格執行落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責任,常態化開展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相配合。
3.教體局:(1)負責對資金測算需要的義務教育在校學生人數等基礎數據進行審核,聚焦基礎教育擴優提質,深入推進城鄉教育共同體建設,推進教育現代化發展規劃,不斷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會同發改委做好對接,防止資金、項目安排重復交叉或者缺位,會同財政局建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和城鄉義務教育綜合獎補項目庫,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及項目績效目標,履行報同級政府審批程序。(2)合理界定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的精準度,統籌落實好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的工資津補貼等政策。(3)教體局事前要對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必要性進行研究論證,根據政策目標、資金規模和發展導向,組織學校編報可量化、可衡量、可定性的績效目標,作為納入預算的前置要件。組織開展事中績效運行監控,對監控中發現政策導向偏離績效目標及管理漏洞,及時糾正偏差。年度預算執行結束后,組織學校對照設定的績效目標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自評,落實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4.學校:(1)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支出;完善內部經費管理辦法,細化公用經費等支出范圍與標準,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加強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做好給予個人有關補助的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會公眾監督,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2)加強資金績效管理,建立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后評價,覆蓋資金績效管理全過程,根據政策目標、資金規模和發展導向開展事前評估,并將事前績效評估結果作為申請預算的必備要件。在預算執行過程中,依規組織開展項目實施,按項目進度及時支付資金。年度預算執行結束后,及時向教體局報送績效自評價結果。(3)切實履行資金使用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單位內部財會監督,對項目實施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以及績效結果負責。
(二)嚴禁事項
各縣、區財政局、教育局及學校嚴禁將資金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等支出,不得從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
各縣區財政局、教體局及其工作人員,以及申報使用補助資金的部門、單位及個人,在項目資金審核管理、分配使用等相關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附件:關于印發《雙鴨山市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實施細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