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230500080092304-00-2023-03-1713404274
- 分類:科技、教育、體育
- 發布機構:雙鴨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 發文日期:1679012283000
- 名稱: 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
- 文號:雙教體字[2023]20號
- 主 題 詞: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
- 時效:現行有效
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
為有效防控交通安全風險,確保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按照省、市關于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要求,市教體局決定從2023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開展“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現將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任務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校園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市領導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努力推動平安校園建設。通過開展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進一步提高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排查治理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校車科學化、正規化管理水平,確保師生安全出行,確保全市教育系統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市教體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統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王東風 副局長
成員:趙東旭 安全科科長
付國輝中教科科長
徐香第初教科科長、四級調研員
牛守生職成教科科長、四級調研員
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負責交通安全工作的分管領導。
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辦公室設在市教體局安全科,由趙東旭擔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設1名聯絡員。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落實
1.進一步落實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要按照《雙鴨山市教體系統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辦法》要求,進一步壓實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將交通安全整治年任務納入2023年度領導責任清單,定期研究部署交通安全重點工作,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推動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工作責任落實。
2.進一步落實部門管理責任。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股)室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安全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以及“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依法履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形成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合力。
(二)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活動
3.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利用“開學第一課”“安全教育日”“122 全國交通安全日”等時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通過觀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召開警示教育會、事故案例宣講等活動,教育廣大師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運用學校電子屏等媒介播放典型事故案例,以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增強警示教育作用。
4.深化宣傳陣地建設。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增設、完善橫幅、標語、海報、張貼畫、宣傳欄等宣傳設施,要通過建設宣傳設施,加強交通文明正能量傳播,引導廣大師生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
5.做好出行安全提示。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要教育引導學生增強交通安全自護意識,提醒學生在離校、返校、出游等外出時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盡量減少雨、雪以及惡劣天氣乘汽車出行,不乘坐超員客車和“非法營運”車輛,乘車要系好安全帶;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溝通聯絡,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及時向師生發布氣象預警信息,進一步完善重大氣象災害停課工作機制。
(三)開展校園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6.開展學生乘車情況排查。中小學、幼兒園要常態化開展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情況摸排,了解掌握學生上下學是否存在乘坐拼車、農用運輸車、三輪車等有隱患的交通工具等情況,對摸排出的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要通過談心談話、問卷調查、與家長溝通等方式摸排學生乘坐“黑校車”情況,發現此類問題要對家長進行警示、告誡,同時當地教育、公安部門要依法懲處。
7.規范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校園內車輛的管控,嚴格車輛入校園審批程序,倡導人車分流,嚴禁校內車輛亂停亂放,嚴控校園內行車速度;要完善中小學、幼兒園“護學崗”力量配備,強化上下學時段校園周邊高峰勤務機制;要對校園周邊道路、設施等交通狀況開展排查,摸清學校周邊道路交通情況、過街通道設置、交通標志設置、停車泊位分布等情況,對存在的突出安全隱患要聯合當地政府及公安、交通等部門積極整改。
8.開展學校保障車輛排查整治。各級各類學校要對公務保障車輛,接送教職工的通勤車輛安全狀況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保證車輛性能良好無故障。要加強對本單位駕駛員的監督管理,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培訓,定期檢查駕駛員的駕駛資格、違法處理等情況,及時糾治駕駛員各類違規駕駛行為。運送參加集體活動學生的租用車輛要選用正規的運輸公司車輛,要簽訂好租用合同,并提前做好駕駛員、隨車人員以及車輛安全狀況摸底。
(四)開展校車安全整治
9.開展校車核驗。各縣(區)要在6月份之前開展一次校車核驗,要按照“誰審批、誰核驗,先自查、再核驗”的原則,各縣(區)校車辦要統籌教育、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開展核驗工作,重點核驗:①校車合法運營情況,包括校車審批手續、校車標牌、車輛年檢和車輛保險等;②隨車安全設備配備情況,包括頂部撤離艙、應急窗、應急錘、應急門前后風擋、滅火器、輪胎規格、輪胎完整度、車內視頻監控系統、車外行車記錄儀等;③安全責任書簽訂情況,校車服務提供者與學校是否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④駕駛員、隨車照管員安全管理情況,駕駛員駕駛資格、違法問題處理情況,駕駛員及隨車照管員對安全事項的掌握、安全器材使用、應急情況處理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按照3月制定方案、4月開展自查、5月集中核驗的時間順序,各級校車辦要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核驗方案,完善核驗內容,指導開展自檢自查,組織集中核驗。
10.開展打擊“黑校車”專項治理。要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21〕41 號)職責分工,各級校車辦負責統籌,聯合開展“黑校車”打擊治理行動,根據校車核驗的結果,建立本縣(區)校車“白名單”,將校車“白名單”通報至公安交管部門,提高打擊治理精度。要督促指導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抓好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交通安全檢查和道路安全監控,加大學校周邊路面巡邏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校車超速、超員、超載、不按審核路線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三輪汽車、貨車和農用車違法載運學生行為,對“黑校車”上道營運和超載行為,實行“重打擊”“嚴懲治”“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責一起,頂格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11.開展校車運營情況視頻檢查抽查行動。省教育廳確定每月抽查校車運行期間監控視頻信息,各縣(區)教體局組織所屬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按要求提取并報送視頻內容,對未提供視頻的校車將持續抽查,對存在的問題將按規定給予通報。各縣(區)教體局可參照此方式加大對轄區內校車安全隱患的抽查整治力度,共同推動校車安全工作有效落實。
三、工作步驟
(一)自檢自查階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措施,并做好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動員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3月21日至11月 30日。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要采取制作宣傳設施、開展安全檢查、組織聯合行動等多種方式,通過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校園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校車安全整治等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 月1日至12月31日。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對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進行“回頭看”,要深入研究深層次矛盾問題,從根本上堵漏洞、補短板。在此基礎上要全面梳理交通安全整治年各階段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固化有效管用的措施方法,推動形成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是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實際行動,是有效預防和減少教育系統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要進一步提高站位、精心謀劃、強力推進、務求實效。
(二)嚴密組織、壓實責任。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要緊密聯系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將具體職責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人員,強力推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實落地。要以“時時放不下心”的責任感,抓部署、抓推動、抓落實。
(三)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要按照交通安全整治年的部署要求,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不定期開展綜合檢查、專項檢查、聯合檢查,定期組織風險隱患整改“回頭看”,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綜合運用通報、約談等手段督促整改;對因責任不落實、失職瀆職導致發生有影響交通事故的,嚴肅追責問責。
政策解讀:《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