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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
- 發文日期:
- 名稱: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國有建設用地供地許可同步核發實施方案》的通知
- 文號:雙自然資規〔2024〕1號
- 主 題 詞:
- 時效:
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國有建設用地供地許可同步核發實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分局、直屬單位:
為深入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高用地審批服務效率,加快建設項目落實,自2024年3月1日起,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國有建設用地供地許可同步核發,現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國有建設用地供地許可同步核發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抓好落實。
特此通知。
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3月6日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國有建設用地供地
許可同步核發實施方案
為優化營商環境,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 “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2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發 〔2023〕6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及目標
市本級范圍內以劃撥、出讓、租賃方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項目,在辦理供地許可的同時依項目單位需求一并核發規劃用地許可證,實現“一次申報、優化程序、同步發證”的目標。
二、承辦部門及職責
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牽頭負責項目受理、協助指導項目單位提交申請、要件審核、形成檔案等相關工作;國土空間用途制科負責提供建設項目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地類、面積,填寫“項目用地信息傳遞單”;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負責提供項目使用追溯為建設用地地類、面積,填寫“項目用地信息傳遞單”。
三、具體工作流程
(一)項目用地劃與用地許可證申請
項目單位在取得項目批準(核準或備案)文書后,使用一套申報材料,向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一次性提出用地與規劃用地許可證申請,并在“工改系統”填寫領取電子《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注冊多測合一等相關信息;
(二)分類辦理
1、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在土地使用權成交公示期間,依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提供的“項目用地信息傳遞單”,向稅務機關推送項目建設單位繳納耕地占用稅信息;項目單位“工改系統”信息填報合格、成交公示到期、獲得耕地占用稅完稅或免稅憑證后,市自然資源局即同步核發《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以出讓方式獲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項目,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在土地使用權成交公示期期間,依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提供的“項目用地信息傳遞單”,向稅務機關推送項目建設單位繳納耕地占用稅信息;項目單位“工改系統”信息填報合格、成交公示到期、獲得耕地占用稅完稅或免稅憑證后,市自然資源局即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并交付用地單位;
3、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項目,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在使用權成交公示期期間,依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提供的“項目用地信息傳遞單”,向稅務機關推送項目建設單位繳納耕地占用稅信息;項目單位“工改系統”信息填報合格、成交公示到期、獲得耕地占用稅完稅或免稅憑證后,市自然資源局即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并交付項目單位。
(三)審批辦結
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負責對審批過程需要公開的信息,按要求在指定網站進行公開,并對用地及規劃用地許可證審批過程中形成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立卷,同時做好向其它審批科室信息傳遞工作。
四、其它事項
(一)遺留項目的處理。在本方案下發前已取得《劃撥用地決定書》、《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未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已取得不動產登記產權證的新建設項,按原規定向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申請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二)營造良好的氛圍。各相關科室要充分宣傳本方案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加強政企溝通,主動聽取市場主體對本通知的建議,營造良好營商輿論氛圍。
(三)加強部門間協同。各相關科室要主動作為,牽頭科室要加強與配合科室的溝通、信息共享,共同解決問題。各相關科室要強化擔當意識,擔負起本科室各項任務,推進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本方案舉措落地見效。
附: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
項目用地信息傳遞單。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指南
一、事項名稱: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
二、辦理機構:市自然資源局
三、受理范圍以劃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四、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黑龍江省城鄉規劃條例》(2018年修正);
4、《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2號);
5、《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69號)。
五、應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名稱 |
資料來源 |
備注 |
申請表 |
內部獲取 |
用地申請一并提出 |
耕地占用稅完稅憑證 |
項目用地單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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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 |
自然資源局內部獲取 |
用地申請一并提出 |
國有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合同、劃撥用地決定書 |
自然資源局內部獲取 |
用地申請一并提出 |
土地勘測定界圖及矢量數據 |
自然資源局內部獲取 |
用地申請一并提出 |
六、核發放的許可文件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七、辦理期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建設項目繳納耕地占用稅地類面積統計表
單位:公頃
序號 |
項目名稱 |
繳款單位 |
行政區域 |
用地面積 |
農用地 |
建設用地 |
未利用地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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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基本農田) |
其他農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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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存量建設用地由調查監測科確認地類及面積并移交繳款單位;通過農轉用新增建設用地由用途管制科確認地類及面積并移交繳款單位。 送達人: 接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