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7-02-13 18:47
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
及“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三、人員構成情況
四、2017年預算編制范圍
第二部分: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及“三公”經費預算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及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部門預算收支總表的說明
二、關于部門收入總表的說明
三、關于部門支出總表的說明
四、關于財政撥款收支總表的說明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六、關于部門一般公共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七、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八、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九、關于 “三公”經費支出表的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績效評價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強制隔離戒毒工作,指導監督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強制戒毒執行工作,負責全市戒毒系統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
(三)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依法治市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四)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歸口管理市律師協會和市公證協會。
(五)負責組織全市初任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司法考試。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和安置幫教工作。
(七)指導全市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涉港、澳、臺事務。
(八)負責全市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指導市司法鑒定人協會工作。
(九)負責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指導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
(十)負責有關司法行政的規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咨詢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下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出庭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全市仲裁機構的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等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審核監督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的預、決算和重大立項。
(十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擔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督察和管理工作。協助縣(區)管理縣、區司法局領導干部。
(十三)負責歸口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負責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文秘統計、檔案管理、保密和史志工作;負責系統目標制定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認定和合法性審核;指導全系統法制工作,指導檢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下級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行政處罰、應訴及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全市仲裁機構登記工作。
(三)強制隔離戒毒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強制隔離戒毒工作。
(四)公證律師科
管理、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資格的初審、呈報;負責組織全市律師隊伍培訓;受理律師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控告和懲戒;管理指導法律服務市場。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貫徹落實《公證法》,指導全市公證機構的公證業務活動;組織指導公證員的考核、任免及注冊,指導管理公證機構的設置,監督公證業務活動;指導全市公證員的培訓。
(五)法律援助科(司法考試科)
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審查和批準法律援助申請,并指派法律服務人員承辦法律援助事項;組織法律援助機構人員的教育培訓;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組織法律援助工作經驗交流;檢查、監督全市法律服務機構及法律援助人員承辦的各類法律援助案件的辦案質量;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考務工作,開展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信息化建設;負責《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申報工作。制定和實施法律援助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
(五)社區矯正工作科
負責落實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檢查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
(六)社區矯正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七)基層工作科(幫教安置辦公室)
負責落實司法行政基層工作年度工作計劃;管理、指導全市、縣(區)司法局和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管理、指導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區幫教安置工作。
(八)司法鑒定科
負責全市司法鑒定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執業活動;負責市域范圍內司法鑒定機構設立初審、司法鑒定人執業準入初審,以及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變更、注銷、延續的初審;負責全市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的受理、調查和情況上報;指導市司法鑒定人協會工作。
(九)行管科
負責財務管理、裝備管理、安全管理、計劃生育和接待工作;負責房屋設施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政治部內設:組織部、宣傳部、人事警務科、干部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及人事干部管理工作。
紀檢委(監察科):按黨章和行政監察條例規定設置,工作職責按有關章程和規定執行。
所屬事業單位:雙鴨山公證處、雙鴨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三、人員構成情況
雙鴨山市司法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總人數282人,其中:在職職工150人,退休人員129人,退養人員3人。
四、2017年預算編制范圍
2017年納入雙鴨山市司法局部門預算管理的單位共計3個,包括:雙鴨山市司法局、雙鴨山公證處、雙鴨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第二部分: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及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部門預算收支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雙鴨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2282.8萬元。
二、關于部門收入總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收入預算228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282.8萬元,占總收入的100%。
三、關于部門支出總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支出預算228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94.9萬元,占總支出的96%;項目支出87.9萬元,占總支出的4%。
四、關于財政撥款收支總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282.8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59.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9.3萬元。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282.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658.10萬元,主要原因:增加預算單位,在職人員工資標準提高。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公共安全支出1459.8萬元,占總支出的6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73.7萬元,占總支出的30%;住房保障(類)支出149.3萬元,占總支出的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司法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529.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36.7萬元,增長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標準提高。
2、一般公共服務(類)強制隔離戒毒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854.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15.9萬元,增長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標準提高、增加警銜補貼、增加公務用車車補。
3、一般公共服務(類)司法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32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4、一般公共服務(類)司法事務(款)律師公證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43.3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5、一般公共服務(類)強制隔離戒毒事務(款)一般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26.2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預算數為673.7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12.3萬元,增長3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標準提高。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預算數為149.3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01.1萬元,增長2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事業單位。
六、關于部門一般公共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194.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109.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一次性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按定額管理的商品服務支出11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小型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小型維修費、小型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福利費2.6萬元。取暖費55.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01.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863.6萬元,主要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采暖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項目支出87.9萬元。
七、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與上年一致。
八、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與上年一致。
九、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5.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7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15萬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比上年增加2.1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事業單位,增加執法車輛。
十、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是指公用經費,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2017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61.6萬元,比2016年減少2.4萬元,減少4%。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無采購預算。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雙鴨山市司法局賬面固定資產總值7,072.500.88元,其中,房屋16,757.06元,車輛14臺,價值1,476.781.82元,其他資產5,433.962.00元。
十三、關于績效評價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司法局無績效評價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雙鴨山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中相關名詞解釋如下:
一、財政撥款收入:反映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類)機構事務(款):反映本級財政部門的支出。
三、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五、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十二、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