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7-02-13 18:43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
及“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三、人員構成情況
四、2017年預算編制范圍
第二部分: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
及“三公”經費預算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及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部門預算收支總表的說明
二、關于部門收入總表的說明
三、關于部門支出總表的說明
四、關于財政撥款收支總表的說明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六、關于部門一般公共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七、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八、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九、關于 “三公”經費支出表的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績效評價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市場監督管理(不含食品、藥品、化妝品、保健品、醫療器械,以下簡稱“四品一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提出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方面的修法建議,擬訂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并組織實施。(二)負責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規劃與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管范圍內相關數據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預警、督查管理和評估考核體系。(三)負責市場經營主體登記和監督管理。負責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備案等;在市本級登記的公司股權出質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按權限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的工作。(四)負責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統籌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市場交易(含網絡商品等虛擬交易)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組織開展對中介機構、中介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組織管理縣(區)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五)組織實施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牽頭打擊傳銷違法行為。(六)負責組織實施質量提升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組織開展質量發展規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品牌發展戰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組織推進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的實施;指導、監督區、縣(市)建立完善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負責檢驗機構及企業檢、化驗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七)負責組織實施產品(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產品(商品)質量定期監督檢驗、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依法對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商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資格許可;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證后監管工作;承擔防偽技術產品使用備案工作。(八)負責組織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受理、處理侵權行為和消費爭議糾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九)負責組織實施經濟合同監督管理。推行經濟合同示范文本,規范經濟合同文本使用;查處經濟合同違法行為;依法指導動產抵押登記;依法監管拍賣企業及監督拍賣活動。(十)負責組織實施計量監督管理。組織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監督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調節計量糾紛、組織仲裁檢定,查處計量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計量器具校準機構;對計量檢定人員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能源計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組織計量標準考核,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授權,社會公正計量行(站)行政審批工作。(十一)負責組織實施標準化監督管理。組織宣傳、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并依法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工業、農業、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協調、指導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和信息技術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指導本區域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并建立健全相關標準體系;組織、協調、指導區(縣)的各項標準化管理工作。(十二)負責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氣瓶充裝,下同)、經營(銷售、出租,下同)、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等環節實施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的資質資格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按權限承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特種設備普查工作,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檔案和信息查詢系統;負責對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和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十三)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對資質認定獲證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檢驗人員的考核培訓工作;依法組織對認證機構、認證咨詢機構、認證培訓機構及其人員的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指導產品質量管理體系與產品(商品)質量認證及證后有效性的監督管理,維護認證市場秩序;負責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十四)負責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商標戰略;組織認定市知名商標,推薦省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指導市場主體商標注冊、管理和運用,規范使用行為;承擔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涉外商標、跨區域商標的保護工作,協調、指導區、縣(市)開展其他商標、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工作;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十五)負責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實施廣告發展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組織監測市屬媒體及跨區域戶外廣告、車體廣告發布情況,規范廣告市場秩序;指導落實廣告發布審查制度;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含網絡媒體廣告);負責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負責煙草廣告審批;負責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外商投資廣告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審批;市屬媒體《廣告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和變更;跨區域戶外廣告和車體廣告的發布、變更登記。(十六)負責市場經營主體信用信息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立以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為重點的信用體系;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管理,監督、指導市場主體年報并向社會公示;異常經營名錄的移入、移出;受理、核查并處理公示信息的舉報案件;責令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的市場主體依法履行公示義務并將上述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公示信息的查詢。負責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和其他相關信息的公示工作。(十七)負責受理、處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投訴舉報。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重點執法、專項執法和跨層級、跨區域案件的協調執法。(十八)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行政復議和職責范圍內行政應訴工作。(十九)指導縣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二十)負責歸口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二十一)完成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二十二)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
(二十三)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制造監督檢驗。
(二十四)負責鍋爐能效測試、安全閥校驗、鍋爐水質化驗。
(二十五)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
(二十六)負責電梯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
(二十七)負責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
(二十八)負責廠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
(二十九)負責限速器校驗。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市場監管局設23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質量管理科、產品質量監督科、企業信用監督管理科、非公經濟監督管理科、認證認可科、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商標監督管理科、廣告監督管理科、網絡交易與合同監督管理科、公平競爭管理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外資科、標準化科、計量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科技科、注冊登記科、信息管理科、行管科、財務審計科;一個特種設備檢驗研究所。
三、人員構成情況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總人數627人,其中:在職職工434人,離休人員6人,退休人員184人,退養人員3人。
四、2017年預算編制范圍
2017年納入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預算管理的單位共計2個,包括: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雙鴨山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所。
第二部分: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部門預算收支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5,343.10萬元。
二、關于部門收入總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收入預算5,343.1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343.10萬元,占總收入的100%。
三、關于部門支出總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支出預算5,343.1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97.10萬元,占總支出的86.%;項目支出746.00萬元,占總支出的14%。
四、關于財政撥款收支總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343.10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5,343.10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908.2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86.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48.80萬元。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343.1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32.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預算單位、人員工資標準提高。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908.20萬元,占總支出的7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86.10萬元,占總支出的20%;住房保障(類)支出348.80萬元,占總支出的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工商行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2,805.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84.40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務交通補貼及在職人員工資標準提高。
2、一般公共服務(類)工商行政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預算數為493.4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93.20萬元,降低16%。主要原因是:壓縮專項經費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款)事業運行(項)預算數為609.8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25.1萬元,降低620%。主要原因是:增加預算單位。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預算數為1086.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82萬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增加預算單位、離退人員工資標準提高。
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預算數為348.8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64.5萬元,增加23%。主要原因是:增加預算單位、人員工資標準提高,影響公積金補貼增加。
六、關于部門一般公共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343.10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589.0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一次性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按定額管理的商品服務支出175.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小型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小型維修費、小型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離退休公用支出0萬元。福利費21.6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86.9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523.70萬元,主要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采暖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項目支出746.00萬元。
七、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與上年一致。
八、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與上年一致。
九、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82.7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70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78.00萬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比上年減少33.2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車輛減少。
十、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是指公用經費,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2017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456.10萬元,比2016年增加271.80萬元,增長147.4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務交通補貼。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1、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采購預算總額115.6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5.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賬面固定資產總值32,933,735.29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價值15,786,905.03元,共有車輛72臺,價值7,143,610.83元,其他資產10,003,219.43元。
截止2017年1月1日,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賬面流動資產總值9,229,029.49元。
十三、關于績效評價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無績效評價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中相關名詞解釋如下:
一、財政撥款收入:反映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類)機構事務(款):反映本級財政部門的支出。
三、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五、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十二、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部門預算 及“三公”經費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