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6-11-09 10:31
第一部分 市總工會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按照市委的指示和要求,圍繞著全市工作的方針任務,指導全市工會工作。
(二)貫徹執行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及其執委會會議、全國工會代表大會及其全委會議的決議和全市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導全市各級工會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組織開展工會各項工作。領導市總工會直屬單位的工作。
(三)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職工群眾的情緒、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的制定,加強勞動法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勞動爭議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全市各級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基層工會開展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選舉和民主監督工作,堅持和完善公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和完善調整勞動關系的機制,指導基層建立健全維護職工權益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組織職工進行宣傳、教育、文化和體育工作,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活動;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維護困難職工的合法權益;文化和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
(五)同市委及縣、區黨委協商推薦市直工會,縣、區工會的主要領導人選工作;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直屬單位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工會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
(六)受市政府委托承擔市以上勞動模范的評選、考核、推薦、表彰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和審計工作;負責工會企業、事業發展的指導和協調工作;管理市總工會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全市工會系統資產管理。
(八)配合有關部門作好全市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承擔市委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雙鴨山市總工會單位內設12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部、宣教文體部、經濟技術部、勞動保護部、社會保障部、財務資產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女職工部、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實業部。
三、預算編制范圍
納入市總工會2016年部門預算公開的單位共計1個。
第二部分 雙鴨山市總工會2015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一、關于公共預算收支總表說明
財政撥款總收入412.21萬元。總支出合計412.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2.3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9.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89萬元。
二、關于一般公共預算功能分類支出表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412.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2.3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務162.3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9.97萬元,主要是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住房保障支出9.89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支出。
三、關于一般公共預算經濟分類支出表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經濟分類總支出412.21萬元。工資福利支出117.35萬元,其中基本工資50.93萬元,津貼補貼53.5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5萬元,其中差旅費0.52萬元,福利費3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9.86萬元,其中退休費239.97萬元,住房公積金9.89萬元。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總工會1個決算單位,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0.4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48萬元、公務接待的批次5次,接待的人數30人,與年初預算對比增加了0.48萬元,原因是增加接待人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年初預算持平無增減變化。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總工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5萬元,與2014年對比增加了45萬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員工資支出。
六、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總工會2015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雙鴨山市總工會共有0輛車。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八、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總工會無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政府性基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
3、財政專戶資金:指事業單位按照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的繳入財政專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除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
5、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1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15、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責任編輯:雙鴨山市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