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6-11-09 10:29
第一部分 信訪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對信訪工作的指示要求:組織實施國務院《信訪條例》;負責全市信訪工作。
(二)負責組織實施《黑龍江省各級領導信訪工作責任制》;對全市信訪工作及市長信訪電話網絡工作單位進行目標管理檢查考核,定期通報;對不認真貫徹信訪工作責任制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責任領導提出追究責任建議。
(三)負責辦理人民群眾寫給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的來信;承辦上級機關交辦、轉辦的信件。
(四)負責接待處理人民群眾的來訪工作和承辦上級機關及市領導交辦的來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市領導信訪接待日的組織實施工作,定期通報接待日工作落實情況。
(六)負責信訪督查工作,對有關單位信訪問題不能及時處理,造成群眾越級集體重訪的實行“一案三查”工作,并提出和追究責任的建議。
(七)負責市長信訪電話的日常受理、處理、查辦工作;對市長信訪電話工作網絡進行管理;對縣(區)、各有關單位行政首長信訪電話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八)負責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及有關部門提供我市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來電反映的社情民意、重要信訪信息。
(九)代表市委、市政府征集我市人民群眾對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城市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十)負責調研和理論研討工作,不定期下基層進行調查研究工作,為領導科學決策當好參謀和助手。負責全市信訪工作典型經驗的總結和推廣工作。
(十一)負責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省信訪辦直接下交的信訪案件處理和直接查辦;負責向有關縣、區或部門交辦信訪案件,并負責督辦檢查和審理處理結果;協調處理跨縣、區,跨部門(行業)的信訪問題;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值班接待處理群眾信訪問題的組織實施和組織協調決定事項落實的督辦工作。
(十二)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黑龍江省信訪收遣工作決定》,做好對無理取鬧人員的收容教育工作,并按要求時限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將越級上訪被收容人員帶回并穩定。
(十三)負責了解并掌握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全市專兼職信訪干部的培訓;指導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
(十四)負責市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完成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內設機構
雙鴨山市信訪局內設11機構,分別為:來訪接待科、來信受理科、市長信訪電話辦、督查科、綜合調研科、秘書科、人民建議征集辦公室、市長接待日辦公室、市長電子信箱辦公室、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辦公室、信訪接待中心.
三、決算編制范圍
納入雙鴨山市信訪局2015年部門決算公開的單位共計1個,包括:雙鴨山市信訪局(本級)
第二部分 信訪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公開表格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信訪局2015年部門決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 關于公共決算收支總表說明
雙鴨山市信訪局2015年收入總決算為435.66萬元,全
部為財政撥款,支出總預算為529.13萬元。
二、關于一般公共決算功能分類支出表說明
雙鴨山市信訪局按功能分類支出情況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6.06萬元,占總支出88.09%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39萬元,占總支出9.15%
3、??? 住房保障支出14.56元,占總支出2.76%
三、關于一般公共決算經濟分類支出表說明
雙鴨山市信訪局2015年財政撥款決算按經濟分類如下:
1、??? 工資福利支出160.47萬元,占總支出47.88%
2、??? 商品及服務支出107.49萬元,占總支出32.07%
3、???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2.95萬元,占總支出18.78%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信訪局1個決算單位,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30.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1萬元、公務接待的批次20次,接待的人數135人,與年初預算對比增加了1.7萬元,原因是增加了接待人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4萬元,與年初預算對比增加了26.4萬元,原因是增加了車輛運行費。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五、?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信訪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11.8萬元,與2014年對比減少了89.1萬元,減低了44.37%,主要原因是壓縮經費支出。
六、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信訪局2015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七、?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雙鴨山市信訪局共有6輛車,為其他車輛。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八、?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信訪局無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政府性基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
3、財政專戶資金:指事業單位按照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的繳入財政專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除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
5、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1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15、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責任編輯:雙鴨山市信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