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6-11-09 10:26
第一部分 團市委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一)行使市委和團省委賦予的領導全市共青團工作;行使領導市青聯、學聯和少先隊工作的職權;對全市青少年社團組織進行指導和管理。
(二)負責指導并組織全市青少年的宣傳文化、思想 理論教育和青少年活動陣地建設;培養、選拔、表彰優秀青年。
(三)參與全市性青少午法規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助黨和政府處理協調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事務。
(四)調查研究青年思想動態和青年工作狀況,研究青少年運動、青少年工作理論和思想教育問題,提出相應對策,開展各種活動。
(五)協助政府教育部門做好大、中、小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
(六)組織團員青年在全市經濟建設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團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為主體的各項活。
(七)負責全市青年統戰工作和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負責全市團的組織建設,協助黨組織管理、選拔和培訓團的干部。
(九)負責指導金市各級團組織辦好團屬企事業,募集青少年事業發展經費,承擔實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關工作。
(十)承辦市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二、內設機構
設內設9個機構,分別為:組織部、宣傳部、辦公室、青工部、青農部、學少部、統戰部、志愿者工作部、社區和維護青少年權益部。
三、人員構成
編制核定人數17人,正處1人、副處3人、正科10人、副科1人、科員1人、工勤1人。
第二部分 團市委2015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2015年年初結轉和結余為15.95萬元,收入116.26萬元,支出107.10萬元,收支結余25.1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5.10萬元。按經濟分類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8.3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81萬元。
一、“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團市委1個決算單位,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1.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35萬元,公務接待的批次7次,接待的人數70人,與年初預算持平,無增減變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萬元,與年初預算對比增加了0.8萬元,原因是增加了車輛運行。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團市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5萬元,與2014年對比增加了4.5萬元,增加了434%,主要原因增加人員工資支出。
三、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團市委2015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雙鴨山市團市委共有2輛車,為其他車輛。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五、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團市委無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其他收入:指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除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
3、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5、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6、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7、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1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11、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責任編輯:團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