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6-11-09 10:23
第一部分 雙鴨山市統計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的統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計劃,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相關政 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根據市委、市政府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負責管理和協調各部門制定的統計報表和統計標準。
(三)組織實施周期性的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和基本調查單位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協調全市性的社會經濟專項調查;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縣(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 經濟核算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咨詢建議;根據市場經濟發展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外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同我市進行對比分析研究。
(五)統一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咨詢服務市場。
(六)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縣、區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加強和逐步實現統計計算和 數據傳輸技術的現代化。
(七)統一監管全市中級以上統計專業技術人員調動和縣(區)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調動及各部門和企事業組織統計負責人的調動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干部培訓、統計咨詢服務和統計書刊出版發行工作。
(九)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它或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
雙鴨山市統計局是市政府職能部門,內設16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國民經濟核算科、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工業交通統計科、貿易外經統計科、人口就業和社科文統計科、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農村統計科、資源節約與環境評價統計科、紀檢組(監察科)、普查辦公室、統計信息咨詢服務中心、電子計算站、城市經濟調查隊、統計調查監測中心。
三、人員構成
全局在職職工50名,退休人員24名。
第二部分 雙鴨山市統計局2015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統計局2015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83.4萬元,全口徑收入573.76萬元,支出548.1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09.05萬元。2015年度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81.86萬元,本年收入553.25萬元,本年支出529.3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05.81萬元。
雙鴨山市統計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29.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占總支出7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總支出22.6%,住房保障支出占總支出5.5%。
雙鴨山市統計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22.4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占總支出63.7%,商品和服務支出占總支出6.2%,對個人和家庭補助占總支出29.2%,其他資本性支出0.9%。
“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統計局1個決算單位,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15.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2萬元,公務接待的批次15次,接待的人數90人,與年初預算對比增加了0.9萬元,原因是增加接待人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5萬元,與年初預算對比增加了5.5萬元,原因是增加了車輛運行。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統計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7.2萬元,與2014年對比減少了7.2萬元,減低了16.25%,主要原因是壓縮經費支出,。
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雙鴨山市統計局2015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雙鴨山市統計局共有1輛車,為一般公務車輛。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統計局無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其他收入:指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除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
3、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4、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6、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10、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