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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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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關于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
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經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市審計局依法對202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級財政等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嚴格執行市人大有關決議,將高質量發展作為首要任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力克服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加力提升積極財政政策效能,科學統籌財政資源配置格局,系統推進債務風險化解攻堅,有效保障經濟運行平穩有序。
——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助推經濟穩步發展。面對嚴峻復雜的經濟形勢,市政府堅持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以積極財政政策為壓艙石,全力爭取上級專項資金,強化政策協同與財力保障。202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221,872萬元,向上爭取各類財政資金870,727萬元,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全年減稅降費87,365萬元。
——緊盯重點領域投資,聚焦民生福祉改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搶抓增發國債等重大機遇,充分發揮拉動投資作用,深入謀劃推進重大項目落地落實,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助力文體醫教事業發展。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達82%。
——持續推進查改聯動,促進審計問題整改。一體推進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相銜接,持續深化審計與人大、紀檢監察、巡察等各類監督的協同聯動。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中揭示的7個方面65個突出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問題64個,共落實整改資金40,637萬元,建立完善制度機制19項。
一、市級財政管理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具體組織的市級預算執行和市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市級決算草案反映,2024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896,209萬元,總支出695,879萬元,年末結轉結余200,330萬元;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479,124萬元,支出355,632萬元,年末結轉結余123,492萬元。截至2024年末,財政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債務余額為2,512,014萬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預算執行率低涉及資金10,839萬元;未按規定對下級政府提前下達轉移支付預計資金45,779萬元;專項資金3,214萬元未形成實際支出;未實現閑置資產集中管理;政府采購預算未能有效發揮約束作用;未開展市級部門“過緊日子”評估工作;專項債券項目未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蹤問效機制;未制定市本級績效指標庫管理辦法或細則。
對2家一級預算單位202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開展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預算管理不嚴格,存在超需求申請預算資金、未按規定用途支出義務教育經費、未將全部收入支出納入預算編制以及違規為其他單位核銷支出等問題;罰沒款管理不規范,罰沒收入未按規定時間上繳國庫等。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對3個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情況分別開展了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項目重點政策落實不到位,資金項目公示公開制度不完整不真實、醫療扶貧政策落實不嚴格;項目資金使用不規范,存在指標資金下達時間滯后、未及時分解下達專項資金13,433萬元、超工程進度撥款474萬元;建設單位管理責任缺位,存在財政資金浪費、工程質量監管不到位、未竣工財務決算移交資產;產業項目收益管理不善,存在應收未收產業項目收益金、資產設備閑置未及時發揮效益等。
對農業高質量發展相關資金和政策落實情況開展了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黑土地保護利用項目進展緩慢;應發未發農機購置補貼24萬元;拖欠侵蝕溝治理工程款762萬元;部分侵蝕溝治理工程存在質量缺陷;項目投資收益管理不規范,應收未收扶貧銜接產業項目承包費11萬元、環境整治車輛出租后租金收益未分成等。
對向北開放口岸通道與平臺建設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了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口岸查驗基礎設施改擴建項目未按期開工;部分項目建設前期把關不嚴,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深度不足,且未經評估論證批復建設;未及時下達界河維護及國際道路運輸管理保障經費60萬元等。
對促進產業發展及穩經濟增長相關政策落實情況開展了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未及時兌現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補助資金150萬元;未及時受理核驗農機購置補貼申請335萬元;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197萬元、以舊換新補貼資金589萬元發放不及時等。
三、重大項目建設審計情況
對3個縣增發國債項目分別開展了跟蹤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未按規定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項目建設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民營企業工程款及服務費用;工程預付款管理不規范,合同中未約定人工費比例,且未按規定區分賬戶支付工程預付款;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及農田建設監管工作不力,填報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投資額度不實;工程質量監管不實,存在部分施工質量不滿足設計要求、部分建設內容未按照圖紙要求施工等。
四、民生保障審計情況
對4個縣2022年至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補助資金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績效評價工作落實不到位,部分指標任務未達標;學校補助資金內控制度不完善;補助資金116萬元閑置沉淀,未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未制定補助資金分配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未按補助資金用途使用資金,擴大補助資金使用范圍;拖欠小微企業工程款32萬元等。
五、市屬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對2家國有企業開展資產負債損益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未經審批且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會計信息不實,少計收益、多計收入、應提未提和多計提相關費用40萬元;企業風險防控不嚴,存在合同管理不規范、未按規定建立貸款周轉金風險準備金制度等。
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下級審計機關以及省審計廳授權的黨政機關、法院、檢察院等共計19名主要領導干部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公務用車管理、政府采購等制度執行不到位;預算執行、非稅收入、會計核算等管理不規范;工程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內部審計監督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底數不清、賬實不符等。
七、審計移送違紀違規線索情況
針對2024年審計查出問題,已依法依規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9件;向地方黨政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移送問題線索15件。相關部門均已按照職責權限認真承接辦理。
八、審計建議
(一)加強財政預算管理,規范高效使用資金。嚴格財政預算編審執行,壓實部門主體責任,樹牢“過緊日子”思想,強化預算執行監控與剛性約束。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能,嚴格執行資金下達規定,統籌公物倉資產集中盤活,健全專項債券項目全流程穿透式監管。完善績效管理體系,制定市本級績效指標庫管理辦法,強化績效結果運用和制度保障。
(二)防范重點領域風險,推進政策貫徹落實。優化重大項目管理,壓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強化建設資金保障。積極用好專項債、國債、財政補助等多種政策工具,增強民生保障、優化營商環境、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等政策的貫通協同。持續健全細化國有企業風險防范機制,嚴格企業財務核算,強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三)持續推進問題整改,提升審計監督成效。嚴格落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壓實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和審計機關的督促檢查責任,將推動整改與完善制度緊密結合。加強督促檢查力度,突出成果運用導向,促進各單位強化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推進各類監督在深化審計成果運用上相向而行、同向發力,推動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權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