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6-11-19 10:16
雙鴨山市墻體材料改革管理辦公室基本情況
一、職責任務
(一)貫徹執行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編制和組織實施本轄區新型墻體材料開發與利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組織協調新型墻體材料的科研、生產和推廣應用工作;
(四)組織收繳、管理和使用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
(五)協調解決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六)實施墻改監察,處理違反《黑龍江省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機構設置
墻改辦是事業編制7名,核定正科級干部1名,副科級干部1名。
三、人員構成
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員5人。
第二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政府性基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
3、財政專戶資金:指事業單位按照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的繳入財政專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除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
5、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1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15、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