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17-09-20 15:04
雙鴨山市糧食局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目錄
文字說明部分: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情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三、 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一、 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二、 “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 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公開表格部分:
1、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 收入決算表
3、 支出決算表
4、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雙鴨山市糧食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糧食局負責局外事活動安排和接待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全市糧油商品流通宏觀調控措施,制定全市糧油產需和收支平衡規劃,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地方儲備的建立和應急保障方案的運行;負責研究分析、預測糧油生產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糧油收購計劃;負責農村救災糧的管理、指導使用、發放及其它特殊用糧計劃;負責省、市儲備糧的庫存管理、輪換;受理、審核、匯總全市所有涉糧企業和個體業者的糧油統計報表,負責全市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糧油信息的建設與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糧油信息體系;負責全市轄內糧油價格變動情況的調查和預警監測;負責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的綜合協調、指導工作;負責監督市糧食行政管理執法大隊依法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各縣糧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糧食系統倉儲業務指導和各項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全市糧食收購任務,搞好糧食收購工作;規劃國有糧庫的管理布局;負責組織實施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糧庫的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資材和保糧器材的采購、調撥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接收、潮糧干燥、安全儲糧、防汛、“一符四無”糧倉建設和糧食倉儲設施建設及維修改造;監督檢查糧油庫存質量情況;指導落實糧油收購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各項倉儲統計資料、報表的搜集、整理和上報工作,研究提出糧油購銷價格意見;負責全市糧食經營管理工作和財務制度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編報全市商品糧油和儲備糧油的年度內財務計劃和會計決算,匯總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全局財審人員崗位培訓工作和機關經費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干部、工人調配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安全防火、安全生產、交通安全工作;負責制定各階段性工作方案,并督促企業貫徹落實;負責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職工安全教育活動,對全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軍糧辦關于軍糧供應工作的政策、行業管理的規章制度;擬定地方性軍糧供應方案,制定地方軍糧供應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軍糧價格監測預警,牽頭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區域部隊因突發事件所需軍糧應急保障供應和管理;負責銜接、協調各部隊伙食網點,及時了解部隊的需求,并對各軍糧供應站供應給部隊的軍糧數量和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各軍糧供應站的服務質量開展跟蹤調查。
二、機構設置
市糧食局內設12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計劃調控科、財務審計科 、倉儲物流管理科、行業指導科(法規監督科)、人力資源科、信訪科、安全保衛科、軍糧管理科;黨群政治工作部、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科)、工會委員會。
三、人員構成
市糧食局按編辦規定,確定機關工作人員編制為39人,其中:公務員37人,工勤人員2人。現有機關公務人員28人;其中:工勤編1人?,F有事業編制8人。
第二部分 雙鴨山市糧食局2016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第二部分2016年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說明。本部門2016年財政收入901.31萬元;支出1040.21萬元,與上年決算比較收入和支出減少了488.99萬元和211.19萬元;分別降低了35%和17%,收入和支出的減少主要原因是項目費用收入和支出的減少,與年初預算比收入增加了177.71萬元,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的調整所致。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2.8萬元;其中:公務招待0.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30次,接待人數240人。公務用車運行費1.9萬元,2015年三公經費3.5萬元,其中運行維護費2.5萬元,接待費0.9萬元,與上年決算比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用減少0.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用較上年決算數相比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實行了公車改革已沒有公務用車導致費用減少,公務接待與上年數據持平。本年度沒有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各部門應按照如下格式做出說明: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29.6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減少10.36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辦公費用和差旅費支出減少。(具體增減原因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填列)。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本部門無政府采購費用支出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各部門應按照如下格式說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轎車輛1輛,已交由財政部門拍賣。沒有200萬元以上的大型設備。
六、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本部門2016年沒有發生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沒有開展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僅供參考,單位可根據公開的實際情況,自行增減)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的預算單位資金。
2、政府性基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
3、財政專戶資金:指事業單位按照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的繳入財政專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除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
5、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1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15、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附:雙鴨山市糧食局2016年部門決算報表(8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