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21-02-28 15:57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
2021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
2021年2月28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三、人員構成情況
四、2021年預算編制范圍
第二部分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部門經濟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政府經濟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部門經濟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政府經濟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十二、關于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說明
十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十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五、關于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承擔水土流失機理及綜合防治技術研究工作。
(二)承擔全市水土保持與流失狀況的監測分析工作。
(三)負責水土流失防治費征收工作。
(四)承擔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節約用水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保護工作。
(五)負責所有水利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
(六)負責全市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及其水工程的管理和保護。
(七)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
(八)配合和協助公安和司法部門查處破壞水利基礎設施工作,維護水利工程正常運行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市區中、長期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規劃和年度計劃。
(十)協調處理水土保持糾紛與案件。
二、部門機構設置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隸屬于雙鴨山市水務局正科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
三、部門人員構成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總人數10人,在職人數5人,(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人員);退休人員4人、離休人員1人。與2020年預算對比相同。
四、2021年預算編制范圍
2021年納入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預算管理單位,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1 |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 |
事業 |
第二部分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部門經濟科目)
七、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政府經濟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功能科目)
九、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部門經濟科目)
十、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政府經濟科目)
十一、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十二、 關于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收支總預算43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13.4萬元,增長251.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38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9萬元、農林水支出402.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萬元,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二、關于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收入預算43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38萬元,占100%。
三、關于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支出預算4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4萬元,占總支出的17%;項目支出364萬元,占總支出的83%。
四、關于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3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38萬元。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功能科目)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3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13.4萬元,其中:
1、2101102事業單位醫療2021年預算數3.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5萬元,增加1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在職及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金核定的工資基數增加;在職人員醫療保險比例上調0.5%;2020年2101199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今年在2101102事業單位醫療列支。
2、2130310水土保持(水利)2021年預算數402.5萬元。
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15.5萬元,增長362.6 %。主要原因是:省里權利下放,地方新增收費對象。
3、2080502事業單位離退休2021年預算數21.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6萬元,增加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退休人員工資基數增加;離休人員1人的離休費由本單位全額支出。
4、2101199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2021年無預算數,上年預算數0.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此預算在2101102事業單位醫療列支。
6、2210201住房公積金2021年預算數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1萬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在職人員核定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增加。
7、 2130309水利執法監督2021年無預算。上年預算數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此預算在2130310水土保持(水利)中列支。
六、關于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部門經濟科目)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38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50.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9.1萬元、津貼補貼14.2萬元、獎金2.8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5.9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9萬元、住房公積金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4萬元。
2、按定額管理的商品服務支出1.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0.5萬元、印刷費0.10萬元、電費0.4萬元、郵電費0.1萬元、差旅費0.2萬元、工會經費0.4萬元、福利費0.1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1.9萬元,主要包括:離休費4.7萬元、退休費17萬元、生活補助0.1萬元、獎勵金0.1萬元。
4、項目支出364萬元。
七、關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政府經濟科目)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38萬元,其中:
1、對事業單位經常性補助116.9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12.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4萬元。
2、對事業單位資本性補助299.2萬元,主要包括:資本性支出(一)299.2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9萬元,主要包括:社會福利和救助0.2萬元、離退休費21.7萬元。
八、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功能科目)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部門經濟科目)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政府經濟科目)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一、關于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的說明
2021年,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6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60萬元,與上年相同。
十二、關于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說明
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6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預算金額42.7萬元。
十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4.4萬元,其中:辦公費0.5萬元、印刷費0.1萬元、電費0.4萬元、郵電費0.1萬元、差旅費0.2萬元、工會經費0.4萬元、福利費0.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0.1萬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
十四、關于政府采購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2021年采購預算總額299.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95.8萬元。
十五、關于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末,雙鴨山市河湖及工程運行站賬面固定資產總值23.02萬元,其中,無房屋及建筑物價值,其他資產23.02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相關收入和支出項目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核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
2.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的預算支出以外,財政預算專款安排的支出。
4.工資福利支出(類):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5.按定額管理的商品服務支出(類):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
6.離退休公用支出(類):按照政策規定標準發給離退休人員的特別補助費和活動費。
7.職工體檢費支出(類):反映單位支付的職工體檢費。
8.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類):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相關功能科目名詞解釋
1.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4.信息化建設(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5.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6.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7.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0.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1.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2.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
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4.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相關政府經濟科目名詞解釋
1.工資獎金津補貼(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
2.社會保障繳費(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以及失業、工傷和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3.住房公積金(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4.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伙食補助費、醫療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5.辦公經費(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的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租賃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
6.會議費(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會議費支出,包括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
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7.培訓費(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培訓費,包括在培訓期間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等各類培訓費用。
8.委托業務費(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的咨詢費、
勞務費和委托業務費。
9.公務接待費(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0.因公出國(境)費用(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1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12.維修(護)費(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和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13.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費以及離退休人員特需費、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等。
14.設備購置(款):反映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用于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方面的支出。
15.工資福利支出(款):反映對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補助支出。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款):反映對事業單位的商品和服務
補助支出。
17.資本性支出(一)(款):反映事業單位資本性支出。切塊由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中的事業單位資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8.社會福利和救助(款):反映按規定開支的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代繳社會保險費、獎勵金。
19.離退休費(款):反映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
20.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等。
四、績效名詞解釋
1.預算績效管理:是以財政支出結果為導向,將績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信息公開全過程,并實現“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預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2.績效目標:是預算績效管理對象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包括產出指標、效益指標和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是績效執行監控、績效自評價和再評價等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021公開報表河湖及工程運行站 (責任編輯:政務公開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