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23-03-27 14:45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減災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
按照省減災辦《關于推動建立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協同聯動機制工作的通知》(黑減災辦發〔2023〕1 號)要求,為進一步健全我市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強化各部門之間聯動,規范、有序、高效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工作,根據《黑龍江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協同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和《雙鴨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保障預案》等相關規定,現就妥善做好我市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協同聯動機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圍繞中心工作和職責使命,全面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提高防災減災救災保障能力。全面加強對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救助工作,按規定及時向其給予資金和物資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為根本出發點,確保緊急轉移安置工作有序、高效。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縣(區)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統籌協調,協同配合。
(三)總體目標。有效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群眾有住處、有衣被、有飯吃、有干凈水喝、有病能及時醫治,切實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主要責任
(一)要加強決策部署。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科學決策,精準安置,縣、鄉(鎮)兩級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提高村(社區)居民轉移保障。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要指導鄉(鎮、街道)、村(社區)密切關注災情的進展,快速評估安置需求,制定切實可行的轉移安置方案,明確轉移路線、安置地點和組織方式,為集中安置場所設置和資金及物資保障需求提供依據,確保受災群眾安全轉移,及時得到生活救助。
(二)要健全管理制度。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協同聯動機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預案,做好轉移人員信息登記,掌握救助對象的戶數、人數及相關情況,及時發放集中安置點救助卡。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要集中組織受災人員轉移,不能自行轉移,要堅決做到不落一戶、不漏一人,做好本級轉移安置人員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對于老弱病殘幼孕等特殊人員要實行包干負責制,安排專人負責聯系并幫助進行轉移,確保受災群眾轉得出、轉得快、轉得安全。
(三)要完善生活設施。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選擇固定場所或廣場(搭建帳篷、活動板房)作為集中安置場所,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安置點衣食住醫等基本生活保障。安置點飲食應以熱食為主,提高對食品安全檢查次數,確保食品加工制作場所環境衛生整潔;提供必要的降溫或保暖設施,設置可提供救災糧食、食品、飲用水等必要生活類物資保障點,提供醫療服務,配備醫護人員和常用藥品,并做好安置點防疫宣傳和消毒工作以及受災群眾的心理咨詢、輔導和精神撫慰工作。各縣(區)要合理安排集中安置點值班值守工作,做到崗不離人,24小時服務受災群眾,確保受災群眾在需要幫助時能得到有效救助,同時加強治安管理和防火、防觸電安全宣傳教育,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確保安置場所安全。
(四)要加強物資管理。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黑龍江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要求,建立資金和物資保障機制,合理安排救助資金和物資儲備,按照救助需求,及時、公平、公正、規范做好救災物資管理、發放工作,做到救災物資專人負責、專賬管理,使用發放公開合理;集中安置點要安排專人負責財、物管理工作,對接收和發放的物品種類、數量、使用人員等信息要登記造冊,匯總存檔。
三、部門分工
各級減災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要結合職能職責,共同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工作。
(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緊急轉移安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負責救災物資的配送、回收等工作。
(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對擬選集中安置場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工作。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集中安置點的垃圾收運處理和城市公廁等城市環衛基礎設施設置、排危等工作。
(四)財政部門。負責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統籌安排相關資金,為緊急轉移安置提供經費保障等工作。
(五)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交通道路搶通保暢和救災物資運輸保障等工作。
(六)公安部門。負責災區治安、維穩和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七)消防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等工作。
(八)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九)通信管理部門。負責集中安置點的公眾通信保障等工作。
(十)水務部門。負責農村集中安置點供水保障等工作。
(十一)民政部門。負責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工作。
(十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集中安置點食品、食用農產品等進行安全檢測等工作。
(十三)電力部門。負責保障電力供應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體系,加強領導。各縣(區)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集中安置點規范化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協同聯動機制工作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區)要結合近年受災情況和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等實際情況加強對緊急轉移安置機制的總體布局,充分發揮減災委員會綜合協調職能,統籌相關部門落實落靠職責任務,提高決策科學性和實效性,確保緊急轉移安置機制工作成果貼近實戰,一旦啟用能高效運行,切實保障集中安置點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二)規范管理,加強研判。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省、市《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標準規范》要求,規范集中安置點管理工作,集中安置點選址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決避開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災害易發等區域。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值守、自然災害會商研判制度,密切關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災情,進行綜合研判分析,妥善做好災情管理及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要及時向被轉移安置群眾公布災情,救災物資發放等基本情況,穩定受災群眾思想情緒,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的生活保障。
(三)高度重視,強化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減災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健全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協作聯動機制,結合行業部門工作職責,加強資源共享協作,落實工作措施,確保我市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落到實處。
(四)統籌部署,強化落實。各縣(區)人民政府在要2023年6月底前,完成《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協同聯動實施方案》編制工作,報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備案;2023年9月底前,各縣(區)人民政府結合汛期救助工作,進一步檢驗和完善《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協同聯動實施方案》。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減災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同配合,認真落實部門分工任務,研究完善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協同聯動機制相關政策措施,統籌部署建立高效科學的轉移安置聯動機制,切實做好我市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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