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發布時間:2023-04-27 16:58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工作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成立我市校外教育培訓課程鑒別專家委員會,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今年7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各地按照要求,結合實際,在細化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工作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指導,提高分類鑒別的規范性和科學性,我們在認真調研各地工作進展和實際需要的基礎上,并就各方面普遍關心的疑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門研究。
二、起草依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工作的通知》。
三、適用范圍
校外培訓機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施校外培訓,適用本指南。
四、工作任務
(一)學科類培訓項目鑒別指標
應當根據培訓服務的實際情況,重點基于如下指標進行審查鑒別,凡是符合相應指標特征的,視為學科類培訓:
1.培訓目的:以應試提分為目標,旨在提高學生學科成績,為升學考試服務,屬于學科知識導向。
2.培訓內容:圍繞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英語、歷
史、地理等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科類學習內容。
3.培訓方式:以刷題、考試、重復讀寫等反復機械訓練
為主要形式,以預習、授課和作業輔導等為主要教學方式。
4.培訓評價:以學科類考試的成績為主要評價標準,強
調甄別與選拔。
(二)非學科類培訓項目鑒別指標
校外培訓服務項目全面符合如下指標特征的,視為非學
科類培訓:
1.培訓目的:旨在發展學生核心素養,以培養拓展學生 興趣愛好、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和全面發展。
2.培訓內容:在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歷史、人文地理)等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科 類學習內容以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其他學習內容。
3.培訓方式:以體驗式、探究式、項目式、綜合性學習等為主要教學方式,突出實踐性、創造性。
4.培訓評價:對學生的評價強調綜合素質水平與發展以表現性評價為主,不與學科類考試成績掛鉤。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