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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1734369359000
- 名稱:雙政辦發〔2024〕47號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鴨山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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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政辦發〔2024〕47號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鴨山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雙鴨山市中心城區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和在雙中、省直有關單位:
《雙鴨山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已經2024年12月6日召開的市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雙鴨山市中心城區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等有關法律、標準和規范要求,結合城市發展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覆蓋雙鴨山市中心城區的規劃區,包括尖山區、嶺東區、四方臺區、寶山區及雙鴨山經開區,兼顧規劃區外圍原區劃已劃分部分,總面積約230平方公里。
二、劃分依據
(一)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二)標準文件。《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17)、《關于加強和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號)、《雙鴨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雙鴨山市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的公告》。
三、劃分原則
(一)以城市用地現狀為主,兼顧用地規劃的主導功能,確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類型。
(二)3類聲環境功能區中的生活小區、鄉村居民集中區、醫院、學校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三)4類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分
1.道路交通干線邊界線(道路交通干線中各級市政道路與人行道的交界線,無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邊界,各級公路的邊界線)外一定距離內的區域劃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
2.鐵路干線邊界線(鐵路交通用地邊界線)外一定距離內的區域劃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
3.道路交通干線與相鄰聲環境功能區的距離劃分按《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中相關規定,確定如下:相鄰區域為1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50米;相鄰區域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35米;相鄰區域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距離為20米。若臨街建筑高于三層樓房以上(含三層),將臨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線一側至交通干線邊界線的區域劃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
4.鐵路(含新建鐵路及既有鐵路)干線用地邊界線外一定距離以內的區域劃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其與相鄰聲環境功能區距離劃分方法按上款“道路交通干線”規定執行。
5.對于4a類聲環境功能區與4b類聲環境功能區重疊的部分,劃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
6.高速公路服務區執行4a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鐵路場站執行4b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7.規劃建設的交通干線和交通服務區域:未建成投入使用前按當前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管理,建成投入使用后參照本方案規定調整為4a類或4b類聲環境功能區。
(四)如出現相鄰不同類型聲環境功能區之間噪聲污染事件,按高級別類型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內發生固定設備噪聲污染事件時,按相鄰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執行。
四、劃分結果
(一)區劃概況。雙鴨山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總面積約230平方公里,其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31.24平方公里,占區劃總面積的13.6%;2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138.78平方公里,占區劃總面積的60.4%;3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59.51平方公里,占區劃總面積的25.9%;交通樞紐區劃面積0.25平方公里,占區劃總面積的0.1%。
(二)交通干線。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交通干線的定義,對雙鴨山市中心城區各類交通干線的條數、名稱等信息進行確定。明確雙鴨山市鐵路交通干線3條,各類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干線114條,其中公路3條,道路111條。
五、相關說明
(一)本方案未明確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的區域,由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等規定,結合管理工作實際,確定適用的聲環境質量要求。
(二)本方案由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三)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雙鴨山市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的公告》同時廢止。
附件:1.雙鴨山市中心城區1—3類及鐵路場站對應的4b類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
2.雙鴨山市中心城區公路及道路交通干線明細表
3.雙鴨山市中心城區鐵路干線及鐵路場站明細表
4.雙鴨山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示意圖
雙政辦發〔2024〕47號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雙鴨山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